*ST绿康(00286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ST绿康 公告编号:2026-033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2025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3月31日在福建省浦城县园区大道6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举行。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9人,代表股份76,039,4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926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68,584,2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129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89人,代表股份7,455,2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97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钻先生因公务安排,无法现场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通过线上形式出席。经公司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杨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及关联股东情况 (一)关联股东情况 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关联关系为: 福建纵腾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腾网络”)为公司董事长王钻先生控制的企业,是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纵腾网络与公司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关系。纵腾网络需对议案5《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9《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46,608,397股(按照股权登记日所持股份数量),对议案5、议案9回避表决。 股东鲍忠寿为公司高管,与公司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关系,需对议案9《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109,425股(按照股权登记日所持股份数量),对议案9回避表决。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953,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9%;反对4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0%;弃权3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1%。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953,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6%;反对4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0%;弃权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951,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7%;反对4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0%;弃权4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944,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7%;反对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5%;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04,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81%;反对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42%;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9,344,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71%;反对8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13,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48%;反对8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953,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6%;反对4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0%;弃权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75,953,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6%;反对4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0%;弃权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953,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6%;反对4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0%;弃权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13,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48%;反对4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49%;弃权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03%。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9,235,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0%;反对8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3%;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13,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48%;反对8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10、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0.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953,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6%;反对4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0%;弃权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953,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6%;反对4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0%;弃权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林杰律师、叶涛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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