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日出东方(603366):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4月01日 09:16:10 中财网
原标题:日出东方: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6-008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 额实际为其提供 的担保余额 (不含本次担 保金额)是否在前 期预计额 度内本次担保 是否有反 担保
江苏四季沐歌有限公司1,500万元7,960万元
日出东方电力科技有限 公司7,000万元10,200万元
西藏日出东方阿康清洁 能源有限公司7,000万元2,000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万元)102,633.74
对外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4.66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不适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了担保,具体情况如下:1.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连云港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就江苏四季沐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四季沐歌”)与南京银行连云港分行签署的主合同《银行保函协议》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务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本次实际提供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不存在反担保。

2.公司与中国银行连云港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就日出东方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科技”)与中国银行连云港分行签署的主合同《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务最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本次公司实际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6,998.744万元,不存在反担保。

3.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拉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就西藏日出东方阿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阿康”)与中信银行拉萨分行签署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务本金最高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本次公司实际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7,000万元,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及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6亿元的担保。提供担保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四季沐歌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 市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 例四季沐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5%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45%
法定代表人吴典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794550396F
成立时间2006年11月30日
注册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嘉泰国际产业城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消毒器械销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 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设计;供暖服务;电气安装服务;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 (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 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 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 材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制冷 空调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 五金产品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家具销售;第一类医 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售;气体、液体分 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企业形象 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供冷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物联 网应用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品牌管理;市场营销 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节能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货 物进出口;燃气器具生产;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家用电 器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照明器具制造; 洗涤机械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 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 造;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家 用电器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合同能源管理;对外承 包工程;热力生产和供应;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农业机械制 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配电 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储能技 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

 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建筑装饰、水暖管道 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 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泵 及真空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 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 /2025年9月 (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 (经审计)
 资产总额26,480.2926,129.86
 负债总额26,010.3024,533.15
 资产净额469.991,596.70
 营业收入37,406.6755,738.21
 净利润-1,126.71-2,156.80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日出东方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 市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 例连云港日出东方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100%
法定代表人何秀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23MA253LRQ3J
成立时间2021年1月22日
注册地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 合保税区综合楼401-77号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 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 施工;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电力设施器材制造 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建筑 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储能

 技术服务;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 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 储支持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控制系统集 成;物业管理;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物联网设备销售;工程 管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 充电桩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机 动车充电销售;销售代理;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 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软件销售 软件开发;停车场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 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电池制造;电池 零配件生产;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 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 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 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 /2025年9月 (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 (经审计)
 资产总额21,216.0522,665.20
 负债总额20,664.9022,930.49
 资产净额551.15-265.29
 营业收入9,293.0624,977.38
 净利润816.44-7,158.16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西藏日出东方阿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 市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 例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0%
法定代表人李俊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23MA253LRQ3J
成立时间2020年7月10日
注册地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B区园区南路5号工业中心6号楼1层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 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非电力家 用器具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热力生产和供应;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节能管理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 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家用电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 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 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家用电器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 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 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制造; 五金产品零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 专业作业;供暖服务;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发电 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 /2025年9月 (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 (经审计)
 资产总额103,232.1596,333.80
 负债总额74,880.4869,765.04
 资产净额28,351.6726,568.76
 营业收入23,006.94112,823.6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南京银行连云港分行的担保合同
保证人: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江苏四季沐歌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1,5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主合同所称“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保险费、保管仓储费、查询费、提存费、过户手续费及税费、汇款手续费、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权延期的,保证期间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甲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反担保情况:无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连云港分行的担保合同
保证人: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日出东方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7,000万元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反担保情况:无
(四)公司与中信银行拉萨分行的担保合同
保证人: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西藏日出东方阿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7,000万元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反担保情况: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及本次担保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所需,能有效降低其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2,633.74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66%。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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