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志特新材(300986):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30日 00:05:45 中财网
原标题:志特新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86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3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25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31,470万元的预计担保额度(含前期已审尚未失效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4,77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6,700万元。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可在有效期限内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同时,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剂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龙门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志特装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门志特”)向广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最高债权额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龙门志特的少数股东海南志特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将按持股比例为本次事项提供反担保,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与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以下简称“华润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江门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志特”)向华润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最高债权额本金为人民币2,4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与广发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
1、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龙门支行
2、保证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最高本金债权额人民币1,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与华润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
1、债权人: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2、保证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最高本金债权额人民币2,4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下称: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公证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情况的说明
鉴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予子公司江门志特的担保额度已使用完毕,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予的担保额度内,将子公司海南志特模架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2,400万元调剂至江门志特使用。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23,055.76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0.80%。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广发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华润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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