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晶科技(300279):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事宜到期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荆州慧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荆州慧和”)与陈柏林先生于2020年3月25日签署并于2023年3月续签的《陈柏林与荆州慧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表决权委托》(以下简称《股份表决权委托》)于2026年3月25日届满到期,荆州慧和与陈柏林先生基于股份表决权委托的一致行动关系随之终止。本次权益变动后,荆州慧和与陈柏林先生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和比例均保持不变,其各自拥有的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和比例发生相应变化暨本次权益变动。 2、本次权益变动后,荆州慧和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为促进荆州慧和尽快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以提升公司的资信能力、优化资源保障,助力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荆州慧和与陈柏林先生于2020年3月25日签署《股份表决权委托》并于2023年3月续签,陈柏林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即授权股份,根据《股份表决权委托》更新后的授权股份数量为44,856,287股)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予荆州慧和行使,委托期限为2023年3月26日至2026年3月25日,表决权委托期间,陈柏林先生将在涉及上市公司的任何事项方面均与荆州慧和保持一致行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5日、2023年3月27日、2023年4月17日披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信息披露平台上的相关公告文件)。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荆州慧和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 2、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该网站上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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