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旭股份(600732):持股5%以上非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12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非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 的提示性公告 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且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二、权益变动触及 5%刻度的基本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收到持股5%以上非控股股东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义乌奇光”)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义乌奇光于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3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2,687,2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本次权益变动后,义乌奇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68,549,617股减少至105,862,400股,持股比例由7.96%减少至5.00%,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 具体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义乌奇光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义乌奇光本次减持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义乌奇光大宗减持的受让方应当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义乌奇光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非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3)。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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