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科(30051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1%及5%整数倍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丽女士、张学军女 士、肖庆惠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海波先生在前期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降低,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张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由 101,353,062股降至99,933,2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0.57%降至49.86%,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50.71%降至50.00%,权益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海波先生与张丽女士、张学军女士、肖庆惠女士为一致行动人。上述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计划。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海波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5月2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9%,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00%),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张海波先生于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3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8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4%(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0.44%)、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3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0.27%)。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0.57%降至49.86%,占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50.71%减少至50.00%,权益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份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张海波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3、张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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