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粤桥01 (149457):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21粤桥01”票面利率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20日 00:01:11 中财网
原标题:21粤桥01 :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21粤桥01”票面利率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债券代码:149457.SZ 债券简称:21粤桥01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21粤桥01”票面利率
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作为“21粤桥
01”(债券代码:149457.SZ)的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
第 5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3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
市场行情,公司决定将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下调 283个基点,
即“21粤桥01”债券存续期后3年的票面利率为1.00%。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
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
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
持有债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元/张(不含利息)。投资者选
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21
粤桥01”。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
风险。

5、回售登记期:2026年 3月 23日至 2026年 3月 25日
(仅限交易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6年04月20日。

7、回售资金到账日前,如持有人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
或划付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8、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9、发行人拟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5年(2021年 04月 20日至 2026
年 04月 19日)票面利率为 3.83%;在本期债券的第 5年末,
发行人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3年
(2026年 04月 20日至 2029年 04月 19日)的票面利率为
1.0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调整票面利率前,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序号业务类型起息日派息/兑付 日年利率 (%)证券计 划面值每张兑 付本金 额 (元)每张派 息金额 (元)每张派 息/兑 付额 (元)
1派息2021-4-202022-4-203.83100.000.003.833.83
2派息2022-4-202023-4-203.83100.000.003.833.83
3派息2023-4-202024-4-203.83100.000.003.833.83
4派息2024-4-202025-4-203.83100.000.003.833.83
5派息2025-4-202026-4-203.83100.000.003.833.83
6派息2026-4-202027-4-203.83100.000.003.833.83
7派息2027-4-202028-4-203.83100.000.003.833.83
8全部兑付2028-4-202029-4-203.83100.00100.003.83103.83
调整票面利率后,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序号业务类型起息日派息/兑付年利率证券计每张兑每张派每张派
   (%)划面值付本金 额 (元)息金额 (元)息/兑 付额 (元)
1派息2021-4-202022-4-203.83100.000.003.833.83
2派息2022-4-202023-4-203.83100.000.003.833.83
3派息2023-4-202024-4-203.83100.000.003.833.83
4派息2024-4-202025-4-203.83100.000.003.833.83
5派息2025-4-202026-4-203.83100.000.003.833.83
6派息2026-4-202027-4-201.00100.000.001.001.00
7派息2027-4-202028-4-201.00100.000.001.001.00
8全部兑付2028-4-202029-4-201.00100.00100.001.00101.00
二、本次债券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
全部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26年 3月 23日至 2026年 3月 25日
(仅限交易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元/张(不含利息)。以 1张
(即面值 1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元的
整数倍且不少于100元。

4、回售申报安排: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
或者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
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
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
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
回售登记期内)。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
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
效。

5、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6年 04月 20日。公司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6、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登记、逾期
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
有本期债券。

7、发行人拟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6年04月20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25年04月20日至2026年04月
19日期间利息,利率为 3.83%,每 10张“21粤桥01”派发利
息为人民币 38.3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
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0.64元;扣税后非居
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
按照国家有关机构实际政策执行。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的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
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
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
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
的资金账户中。


四、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璇
电话:020-29006309
2、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诚、陈旭智
电话:021-38032115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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