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合信息(688615):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少飞)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少飞) 2025年,本人作为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客观、独立、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有效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少飞,197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统计学博士。1999年8月至2000年6月,任上海市东湖(集团)公司科员;2007年6月至2010年6月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博士后;2010年6月至今任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教师;2013年1月至2023年7月,任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院长助理;2020年4月至今,任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宝武资源有限公司、宝钢资源(国际)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3月至今,任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公司附属企业或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或参与审议情况如下: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及2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担任委员的专门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进行了审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勤勉尽责,通过与经营层沟通交流,关注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2025年内,公司未发生需要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阶段,与会计师就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进展及计划安排进行沟通交流,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在审计工作结束后,与审计机构沟通前期重点问题落实情况,独立客观地监督公司审计及内控事项。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会议、参加公司实地交流活动、日常高管沟通等多种形式进行履职,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公司管理层始终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协作,严格遵循公司治理规范,主动就经营重大事项进展进行充分汇报,征求与本人专业相关的意见。在召开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并按时提供会议资料,及时解答和反馈本人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与参与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全面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对公司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了严格的监督,认为公司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重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要求。 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了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本年度内,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做到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相关提名或者任免董事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能够推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动公司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2025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认为股权激励相关方案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5年10月30日为授予日,以90.4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4名激励对象授予92.97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始终秉持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对各项议案进行深入分析和独立判断,积极发表专业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少飞 2026年3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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