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002468):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时间:2026年03月17日 10:36:03 中财网

原标题:申通快递: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零二六年三月
声 明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承诺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核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申通快递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预案、本预案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预案
募集说明书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次发行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
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章程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会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
最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A股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 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 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预案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 录
声 明...........................................................................................................................1
释 义...........................................................................................................................2
目 录...........................................................................................................................3
一、本次发行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4二、本次发行概况.......................................................................................................4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4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34五、公司利润分配情况.............................................................................................34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39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39一、本次发行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
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和条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逐项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有关本次可转债的付息和本金兑付的具体工作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P÷(1+n);
1 0
增发新股或配股:P=(P+A×k)÷(1+k);
1 0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P+A×k)÷(1+n+k);
1 0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0
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为调整后转股价。

1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予以制定。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Q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Q: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
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0.01元。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本次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人民币时。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日及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一)赎回条款”相关内容)。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修正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的权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一)赎回条款”相关内容)。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附加回售权。

(十三)转股后的利润分配
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本次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分配。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十六)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当期应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4)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拟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6)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7)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8)公司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9)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10)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或约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债券受托管理人;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当期未偿还的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智慧物流设备升级项目306,631.38213,670.15
2干线运力网络提升项目168,461.0086,329.85
合计475,092.38300,0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十八)募集资金管理及专项账户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十九)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二十)评级事项
公司将聘请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本次发行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容诚审字[2023]310Z0302号和容诚审字
[2024]310Z006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德师报(审)字(25)第P0518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9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货币资金224,127.30200,100.37243,288.63216,623.14
交易性金融资产90,296.9543,071.2043,281.325,873.53
应收账款132,166.51109,527.1684,152.6293,527.48
预付款项44,609.8433,262.8528,997.6130,383.93
其他应收款27,004.3824,557.4121,135.5721,684.46
存货8,673.408,457.808,779.734,358.0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956.432,447.21594.83-
其他流动资产315,840.16287,362.02193,377.07147,872.16
流动资产合计844,674.97708,786.02623,607.39520,322.7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5,812.7425,812.7476,703.3647,172.7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0,694.0730,259.82--
长期应收款1,094.861,530.792,118.42-
项目2025年9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长期股权投资2,507.092,507.094,253.969,413.80
投资性房地产14,514.1015,008.59--
固定资产1,055,307.941,036,205.75942,170.51735,700.55
在建工程75,662.6340,764.7322,649.70124,681.11
使用权资产300,618.36270,117.87264,525.69272,178.72
无形资产170,559.06161,337.40155,370.23153,627.66
开发支出2,013.887,894.616,938.443,224.73
商誉88,587.6679,199.0979,199.0979,199.09
长期待摊费用55,787.7263,841.9243,775.7839,536.71
递延所得税资产27,566.0422,210.4917,435.2917,743.30
其他非流动资产93,475.3865,738.0736,219.1430,413.38
非流动资产合计1,944,201.541,822,428.971,651,359.601,512,891.80
资产总计2,788,876.522,531,214.992,274,967.002,033,214.54
短期借款478,913.30365,407.75299,836.97190,888.77
应付账款399,876.83380,130.12344,147.34326,107.92
预收款项4,973.715,442.983,028.312,253.04
合同负债142,552.59153,908.69131,880.66112,604.85
应付职工薪酬19,525.6420,140.7319,931.5723,368.73
应交税费29,242.9032,617.6624,514.5412,633.92
其他应付款102,187.23126,980.3182,707.0658,400.3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3,917.0169,849.8169,568.64164,501.58
其他流动负债15,517.7415,268.2732,055.9211,506.39
流动负债合计1,266,706.961,169,746.301,007,671.02902,265.57
长期借款132,840.76132,020.07149,453.2372,868.99
应付债券70,088.43---
租赁负债263,284.19233,159.09223,799.09225,039.32
长期应付款1,618.3014.83178.01869.74
预计负债442.242,052.393,429.243,753.24
递延所得税负债1,437.961,212.951,032.851,185.51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23,393.8012,222.137,525.696,483.14
非流动负债合计493,105.69380,681.46385,418.12310,199.93
负债合计1,759,812.651,550,427.761,393,089.141,212,465.50
实收资本(或股本)42,201.2242,201.2242,201.2242,201.22
项目2025年9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资本公积金295,867.84305,450.91301,758.39304,065.03
减:库存股17,665.669,962.206,952.227,711.37
其它综合收益714.511,331.0929,290.86372.53
专项储备1,591.391,261.201,402.25977.78
盈余公积金57,431.6957,431.6957,396.2057,300.53
未分配利润648,452.85582,954.20453,706.60419,734.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28,593.84980,668.10878,803.29816,939.83
少数股东权益470.03119.133,074.573,809.20
所有者权益合计1,029,063.87980,787.23881,877.86820,749.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788,876.522,531,214.992,274,967.002,033,214.54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9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货币资金25,070.3750,594.5921,067.95375.58
交易性金融资产-10,532.0310,160.00-
应收账款7,702.534,142.53--
预付款项37.0025.2251.9062.63
其他应收款336,336.94144,593.46158,200.51318,140.85
存货1.221.22-828.40
其他流动资产1,992.18255.94177.88256.98
流动资产合计371,140.24210,144.99189,658.24319,664.45
长期股权投资1,862,000.001,865,500.001,865,500.001,849,504.24
固定资产--4.224.87
使用权资产0.230.400.620.85
无形资产213.08270.33346.65422.98
长期待摊费用-4.205.8610.25
递延所得税资产5,388.384,721.704,783.565,168.39
非流动资产合计1,867,601.691,870,496.631,870,640.911,855,111.59
资产总计2,238,741.932,080,641.622,060,299.152,174,776.04
应付票据10,000.00--30,000.00
应付账款683.29663.881,155.824,610.75
合同负债-2.88--
项目2025年9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应付职工薪酬18.4034.2224.5429.63
应交税费400.12268.81107.12272.40
其他应付款141,040.1153,506.4710,742.349,509.3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8.67--101,567.61
其他流动负债-0.1720,096.67-
流动负债合计152,350.5954,476.4332,126.49145,989.73
长期借款19,503.00---
应付债券70,088.43---
预计负债59.031.702.0026.33
非流动负债合计89,650.461.702.0026.33
负债合计242,001.0554,478.1332,128.49146,016.06
实收资本(或股本)153,080.22153,080.22153,080.22153,080.22
资本公积金1,839,722.901,849,305.961,845,613.441,847,920.09
减:库存股17,665.669,962.206,952.227,711.37
盈余公积金18,329.0218,329.0218,293.5218,197.71
未分配利润3,274.4115,410.4918,135.6917,273.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996,740.882,026,163.492,028,170.662,028,759.98
所有者权益合计1,996,740.882,026,163.492,028,170.662,028,759.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238,741.932,080,641.622,060,299.152,174,776.04
2、利润表(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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