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001210):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6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金房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定采取现场会议及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08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08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6年04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31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6年3月3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西路月季园20号楼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第4、 5、6、9、10、11、12、13、14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 独计票结果。 3.议案9、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该述职作 为2025年度股东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5.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4月7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西路月季园20号楼 3.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 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 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 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 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 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 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 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 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 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 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 026年4月7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 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 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 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 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 4.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5.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西路月季园20号楼 联系人:付英 联系电话:010-67739998-1717 联系传真:010-67716606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16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10”,投票简称为“金房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4月0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4月0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4月0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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