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贝仕达克(30082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6年03月16日 00:01:06 中财网
原标题:贝仕达克: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300822 2026-007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11,536,2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1,578,500
股后的股份数309,957,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贝仕达克股票代码300822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方颖娇朱丽蓉 
电话0755-848348220755-84834822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学园 路第三工业区22栋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学园 路第三工业区22栋 
电子信箱saca08@szbtk.comsaca10@szbtk.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成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智能控制器业务
智能控制器是电子产品、设备、装置及系统中的控制单元,控制其完成特定的功能,在终端产品中 扮演“神经中枢”及“大脑”的角色。以自动控制理论为基础,智能控制器集成了自动控制技术、微电 子技术、传感技术、通讯技术等诸多技术门类,从而实现提高终端产品的智能化水平。 公司智能控制器主要应用于电机控制和锂电池控制,并向智能家居、汽车电机等领域拓展。主要包 括电机控制器、锂电池控制器、智能家居控制器及汽车电机控制器等产品,依靠强大的研发实力、稳定 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公司与众多国际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产品型号、类别不断丰富,销售终端遍布全球。与此同时,公司紧跟智能化方向趋势,坚持终端电机产品在便携、高效、节能等方面的持续提升。

不断开拓优质客户资源,优化产品结构,实现业务领域横向和纵向的深度拓展。

2、智能产品业务
随着产业结构升级,智能化成为产业领域发展的必然趋势,智能化旨在产品和服务更精准的满足用户需求。公司智能产品主要包括智能照明、智能安防、地板护理清洁工具、智能家居、智能宠养、智能汽配等产品。智能照明、安防产品应用于欧美家庭的庭院、楼道、车库、室内等场景,运用射频、蓝牙、Wi-Fi等技术,实现人体感应、设备互联及远程控制,可通过智能手机等终端设备进行控制,实现照明、安防等功能;智能家居产品包括智能开关、智能插座、智能网关等,适用于家庭室内环境,可通过语音远程控制以及自主设定提升居住便捷性;智能宠养产品如宠物移动摄像机,可自动跟踪宠物活动并结合AI技术进行智能拍摄、剪辑成片;智能汽配产品主要包括便捷式充气泵,支持快速充气、预设胎压、自动充停等功能,适用于汽车、SUV、摩托车等多种车型,提升出行便利性;地板护理清洁工具主要包括吸尘器等室内环境清洁类别。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服务体系,积累了众多全球行业龙头的优质客户,销售网络遍布全球。公司与核心优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行业中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及地位。

(三)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按运营环节可分为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中心根据产品质量、价格、交期等对供应商做出综合评价,经审批通过后列入合格供应商清单,与其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约定采购产品类别、质量责任、结算方式等,并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公司主要以订单进行日常采购,订单载明具体交货数量和交货时间,供应商按订单要求发货。

对于生产设备的采购,公司按采购需求寻找设备供应商,经综合对比择优确定设备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公司以客户订单及客户需求计划为基础,结合采购周期、生产计划及市场供求情况进行原材料采购,合理优化库存,降低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属于定制化产品,按订单进行生产。公司接到客户订单后,生产计划部按照交货计划制定具体生产计划;制造中心根据生产计划组织各产品的生产;公司品质管理部在原材料入库、产品生产、成品出入库等环节进行检验,确保产品品质。同时,生产计划部跟踪整个生产进度,确保准时交货。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均为定制化产品,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包括国内销售和直接出口两种销售方式,主要为出口销售。国内销售方面,公司按订单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完成后按交期送货至国内客户,客户对产品检查无误后进行签收;直接出口方面,公司直接出口包括进料对口、一般贸易两种销售方式,其中进料对口属于加工贸易出口,申请加工贸易手册备案后,客户下达订单,公司生产完后按批次直接办理报关,涉及船运或空运出口,报关后进行装船/机;一般贸易与进料对口的区别在于其通过贸易合同而非加工贸易手册办理出口,主要环节基本一致。除此外,公司自主品牌运营部分采用经销模式,销售渠道主要为线上经销,线上经销模式下,公司下游销售渠道主要为经销商在京东、天猫及抖音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的店铺。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行业引领发展推动
随着智能控制产业布局日渐深入,格局日趋成熟,智慧生活已成为未来生活的必然趋势。消费电子市场发展前景广阔。公司强化行业优质客户的合作紧密度,保持业务的稳步发展。持续在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领域加大投入,积极扩展业务边界,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2、公司主业优势驱动
公司坚持以“坚守企业契约精神”为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基本原则,致力于成为智能控制领域全球领先企业。公司深耕智能控制器行业逾十年,长期以来在行业内积累了专业化优势和良好的口碑。公司与全球知名优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收入来源稳定,客户结构优势明显;公司坚持技术创新驱动制造与服务并肩前行,拥有专业的自动化设备自主研发团队,聚焦前沿科技创新与传统产业升级。

保证了公司较强的智能制造能力,主业优势明显。

3、战略布局助力业绩发展
依托于重点生产基地的全球战略布局,公司在广东深圳、广东河源、越南胡志明市落户三大生产基地,打破产能桎梏;倚赖于外延式并购的业务拓展,公司延伸产业链,重注投入智能产品新赛道,不断拓展在地域、业务、产品等方面的战略布局,力图进一步扩大竞争优势,助推业绩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5年末2024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3年末
总资产1,512,588,821.571,563,750,453.64-3.27%1,555,625,571.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1,236,723,292.411,264,899,466.26-2.23%1,258,933,090.99
 2025年2024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3年
营业收入838,406,779.67851,380,002.11-1.52%866,835,918.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12,173,958.6755,251,648.94-77.97%47,606,804.53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1,521,922.1252,738,134.56-78.15%41,985,483.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48,854,483.8446,355,204.805.39%256,066,348.11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03930.1780-77.92%0.1528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03930.1780-77.92%0.15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0.98%4.39%-3.41%3.82%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16,491,334.00196,496,116.35238,020,786.59187,398,542.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0,579,127.116,622,575.0115,102,333.63-20,130,077.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9,917,684.069,973,321.5812,407,877.73-20,776,961.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2,638,384.2121,066,856.3117,633,299.927,515,943.4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报告期 末普通 股股东 总数20,026年度报 告披露 日前一 个月末 普通股 股东总 数19,007报告期 末表决 权恢复 的优先 股股东 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0持有特 别表决 权股份 的股东 总数 (如 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 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深圳市 泰萍鼎 盛投资 有限公 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31.10%96,876,000.000.00不适用0.00   
深圳市境内非29.47%91,821,600.000.00不适用0.00   

奕龙达 克投资 有限公 司国有法 人     
李清文境内自 然人3.52%10,951,200.008,213,400.00不适用0.00
肖萍境内自 然人3.52%10,951,200.008,213,400.00不适用0.00
李海俭境内自 然人2.62%8,169,817.006,127,363.00不适用0.00
林州市 启财企 业管理 合伙企 业(有 限合 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0.57%1,765,300.000.00不适用0.00
林州市 启迈企 业管理 合伙企 业(有 限合 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0.51%1,589,292.000.00不适用0.00
虞金龙境内自 然人0.20%626,300.000.00不适用0.00
香港中 央结算 有限公 司境外法 人0.18%555,137.000.00不适用0.00
赵清武境内自 然人0.17%544,300.000.00不适用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深圳市泰萍鼎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奕龙达克投资有限公司受公司实际控制人肖萍、李清文 实际控制。林州市启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州市启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受李清文实际控制。除此以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 一致行动人;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中,第8名股东原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1,57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根据相关规定, 如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应当予以特别说明,但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控股子公司苏州柯姆电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柯姆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柯姆”)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公司拟以债权人的身份向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吴中法院”)申请苏州柯姆破产清算,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截至目前,吴中法院暂未受理公司申请。

2026年1月6日,苏州柯姆收到吴中法院送达的【(2025)苏0506破申219号】《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吴中法院审查查明,苏州柯姆员工郑茜等诉苏州柯姆劳动争议一案,经苏州市吴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后,各方达成调解协议,该委对此作出吴劳人仲案字〔2025〕1976号仲裁调解书,确认苏州柯姆支付郑茜12,504.49元,并明确了付款期限。后,苏州柯姆未按时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郑茜向吴中法院申请执行。吴中法院在执行中未能调查到苏州柯姆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故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经申请执行人郑茜同意,决定将苏州柯姆移送破产审查。吴中法院认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在苏州市吴中区的企业法人,属破产适格主体,吴中法院亦对针对其的破产清算申请具有管辖权。郑茜对苏州柯姆所享有的债权由生效法律文书予以确认,经强制执行而未能使郑茜得到清偿,且苏州柯姆另有其他作为被执行人的未能执行到位的案件,故吴中法院可认定苏州柯姆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综上,郑茜申请对苏州柯姆进行破产清算,合法有据。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四条之规定,依法裁定受理苏州柯姆电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苏州柯姆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1、因吴中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苏州柯姆进入破产程序,被管理人接管,公司丧失对其控制权,苏州柯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截至目前,公司对苏州柯姆的应收账款约为152.66万元,其他应收款约为3,842.75万元。苏州柯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上述应收款项可能无法收回,存在全额损失的风险,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结果将依据破产清算结果和年度审计会计师报告为准。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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