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交子新兴01 : 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6年付息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13日 16:26:06 中财网
原标题:25交子新兴01 : 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6年付息公告
债券代码:524172.SZ 债券简称:25交子新兴01
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
一)2026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券简称:25交子新兴01
? 债券代码:524172.SZ
? 债权登记日:2026年03月16日
? 债券付息日:2026年03月17日
? 计息期间:2025年03月17日至2026年03月16日
凡在2026年03月16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
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6年03月16日卖出本期债券的
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将于2026年03月17日支付自2025年03月17日至
2026年03月16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三)债券简称:25交子新兴01
(四)债券代码:524172.SZ
(五)债券余额:人民币3.00亿元
(六)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2年,附第3年末发
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七)当期票面利率:2.15%
(八)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九)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十)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25年03月17
日至2030年03月16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
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5年03月17日至2028年03月16
日。

(十二)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6年03月17日至
2030年03月16日每年的03月1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6年03月17日至2028年
每年的03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1个交易日)。

(十三)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30年03月17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8年
03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
交易日)。

(十四)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
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十五)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15%。每10张“25交子新兴01”面值人
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1.50元(含税)。扣税后个
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
民币17.2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
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按照国家有关机构实际政策执行。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一)债权登记日:2026年03月16日
(二)债券除息日:2026年03月17日
(三)债券付息日:2026年03月17日
(四)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年03月17日
(五)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15%
(六)下一付息期债券面值:100元/张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03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全部“25交子新兴0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次利息足额划付
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
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
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则后续付息兑付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
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税收事宜按照国家税务相关规定办理。

七、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婕、邹燕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
街300号财智中心2号楼B座5层
联系电话:028-62318628
(二)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晓伟、陈思宇
地址:上海市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3楼
联系电话:021-38032607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