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长轨G1 :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3长轨G1”票面利率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13日 16:11:40 中财网
原标题:23长轨G1 :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3长轨G1”票面利率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债券代码:148265.SZ 债券简称:23长轨G1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3长轨G1”票面利率
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专项用于碳
中和)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公司作为“23 长轨 G1”(债券代码:148265.SZ)的发行人,
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
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公司决定将本期债券的票面利
率下调 142.00 个基点,即“23 长轨 G1”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
票面利率为1.50%。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
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
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
持有债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投资者选
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23
长轨 G1”。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
风险。

5、回售登记期:2026 年 3 月 16 日至 2026 年 3 月 18 日
(仅限交易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6年04月27日。

7、回售资金到账日前,如持有人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
或划付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8、本次回售申报可以撤销。回售撤销期:2026年03月17
日至2026年03月18日(仅限交易日)。

9、发行人拟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2023 年 04 月 25 日至 2026
年 04 月 24 日)票面利率为 2.92%;在本期债券的第 3 年末,
发行人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
(2026 年 04 月 25 日至 2028 年 04 月 24 日)的票面利率为
1.5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调整票面利率前,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3付息2025-04-252026-04-252.92100.00-2.922.92
调整票面利率后,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序号业务类型起息日派息/兑付日年利率 (%)证券计 划面值每张兑 付本金 额 (元)每张派 息金额 (元)每张派 息/兑 付额 (元)
         
2兑付、付息2027-04-252028-04-251.50100.00100.001.50101.50

二、本次债券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
全部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26 年 3 月 16 日至 2026 年 3 月 18 日
(仅限交易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以 1 张
(即面值 1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 元的
整数倍且不少于100元。

4、回售申报安排: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
或者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
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
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
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
回售登记期内)。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
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
效。

5、回售撤销安排:本次回售撤销期为 2026 年 03 月 17 日
至2026年03月18日(仅限交易日)。持有人通过系统申报回
售撤销后,有效的申请撤销份额将在回售撤销申报确认后次一
交易日恢复可交易状态。回售相关指令处理顺序依次为:撤销
回售申报指令、回售申报指令。请投资者知悉存在相关风险。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6 年 04 月 27 日。公司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7、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登记、逾期
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
有本期债券。

8、发行人拟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6年04月27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25年04月25日至2026年04月
24 日期间利息,利率为 2.92%,每 10 张“23 长轨 G1”派发利
息为人民币 29.2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
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3.36元;扣税后非居
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
按照国家有关机构实际政策执行。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的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
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
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
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
的资金账户中。


四、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文
电话:0731-86850501
2、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梓涵、杨洋
电话:021-38032643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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