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宏科技(30047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8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6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60,67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8.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9,999,869.44元;扣除发行1,876,386,754.11 2025 9 16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元,截至 年 月 日 止,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9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C10405号)。2025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六个银行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分别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惠州惠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惠州惠阳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惠州惠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河内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河内分行”),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财务部执行付款。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本公司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与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中国银行惠州惠阳支行、工商银行惠州惠阳支行、平安银行惠州惠阳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VICTORYGIANT TECHNOLOGY(SINGPORE)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胜宏”)、VICTORYGIANTTECHNOLOGY(VIETNAM)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越南胜 宏”)、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与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农业银行河内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未发生此类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共计人民币42,106.78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C1000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截止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合计42,106.78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9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将该事项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8)。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金额为13,7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列示: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除经批准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按照募投项目计划有序用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不涉及新增或减少投资范围,不会影响该项目的正常实施及预期效果。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改变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因此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本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3月12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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