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武纪(68825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委会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秀丽女士、胡燏翀先生和吕红兵先生组成,召集人王秀丽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7日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思义先生、独立董事胡燏翀先生和董事金晓光先生组成,召集人刘思义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审计委员会委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且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及公司《审委会细则》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执行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经了解、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事务所具备良好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在审计工作中,天健事务所能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事务所关于公司相关审计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时间安排、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等,认真督促注册会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 3.向董事会提出聘任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基于对天健事务所工作的全面评估,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高效性,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天健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并确认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整,其中包含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整。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工作成效。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督促公司落实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要求,强化了内控工作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并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协调公司内外部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就重大审计问题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同时协调公司相关部门对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配合,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有效运作。 四、总体评价 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切实有效地监督及评估了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6年度将继续关注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等重大事项,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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