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飞凯材料:对外投资暨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
2、本次投资事项双方尚未正式签署协议,且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工作,项目建设、投产及生产等需要一定的时间,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的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及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等做出的决策,但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等外部因素及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工艺技术、业务拓展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投资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4、本次投资项目为公司未来中长期项目规划,总体建设周期较长,短时间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需视后续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丰富产品矩阵并深化产业链垂直布局,持续优化产能区域分布与生产规模,构筑起长期核心竞争力,公司基于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拟与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计划在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购置约300亩化工用地,投资新建飞凯材料(池州)生产基地项目。本项目拟投建多个适用于多品类有机合成材料的生产线,以及配套建设相应的公用工程设施。项目计划分两期实施,每期建设期预计为两年;总投资额约10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8亿元人民币(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2、对外投资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上述投资项目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事项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6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时,为确保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后续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办理各项审批登记手续,以及根据市场环境和业务进展等情况分阶段投入资金。 3、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投资事项后,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与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正式签署《投资协议》。 4、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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