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飞荣达:关于特定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因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 (1) 飞驰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2) 马军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4、减持数量及比例:上述股东拟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2,050,064股,占公司总股本0.3523%。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自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7月1日)进行。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上述拟减持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将严格遵守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要求及窗口期、内幕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5,818,634股;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11,637,268股。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飞驰投资,董事、副总经理马军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诺如下:1、股份锁定承诺 飞驰投资(原“深圳市飞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马军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公司上市时,马军先生承诺:“在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目前,上述股东已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亦不存在违反上述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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