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000951):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两项议案属关联交易事 项,公司关联董事张燕女士、屈重洋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回避表决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 议案获得通过。上述两项议案需提请公司最近一次股东会审议,与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会对上述两项议案回避表决。 2、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重工财司”)是
第(二)项所述的关联关系,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下称“重汽汽金”)成立于 2015年9月18日,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保监会)批
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所述的关联关系,且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有关存款利率。实际执行利率 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 款利率,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存款享有同等权利; 综合授信服务的利率及费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 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其它中国国内主要商 业银行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允许的最低水平; 结算服务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 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也不高于内部其他成员单位在重工财司结算服务费标准; 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同类金 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重工财司承诺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5、风险控制措施 (1)重工财司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风险处置预案的要求加强对重工财司存款业务 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发生存款业务期间,公司定期取得并审阅重工财司的月报、年报,重工财司的年报应当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重工财司制定与双方各项业务有关的重要控制制度、业务稽核制度等应及时抄送公司;重工财司发生需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核准的经营范围等变更事项 后,其应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核准之日起10个工 作日内书面告知公司;在发生可能对公司存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任何事项时,重工财司应于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应 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2)重汽汽金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风险处置预案的要求加强对重汽汽金存款业务 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在存款期间公司将定期取得由重汽汽金负责提供的财务报告;公司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存放于重汽汽金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存放于重汽汽金;重汽汽金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满足公司存放资金的安全支付需求;在发生可能对公司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事项时,重汽汽金应于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重汽汽金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以确保公司的资金和利益安全。 6、《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编号:2026-06)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通过重工财司和重汽汽金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重工财司和重汽汽金的定期财务报告,对重工财司和重汽汽金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 险评估报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重工财司为公司提供包括存款、综合授信、结算等金融服务、重 汽汽金为公司提供包括存款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资金运营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重工财司的存款余额 为人民币478,347.53万元;在重汽汽金的存款余额为373,904.64万元,均为定期存款。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了同 意意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 4、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与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 司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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