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600113):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时间:2026年03月06日 22:23:56 中财网
原标题: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
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261,427.45万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210,326.9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82
亿元(48,240.27万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
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38,558.97万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
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
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
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连锋,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丽娜,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1份。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尹丽鸿,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与上年度相同,为85万元(含税,含审计期间交
通费、食宿费、邮电通讯费等),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0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1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6年3月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
会议对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
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拟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财务审
计费用金额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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