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苏(600299):安迪苏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时间:2026年03月06日 22:23:56 中财网
原标题:安迪苏:安迪苏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0299 公司简称:安迪苏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是□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安迪苏法国S.A.S,安迪苏Espa?aS.A.,安迪苏美国有限公司,安迪苏巴西Nutri?ao动物有限公司,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安迪苏生命科学制品(上海)有限公司,安迪苏亚太有限公司,安迪苏加拿大公司,安迪苏墨西哥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8.86%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 比99.8%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控制,销售业务管理,采购管理,存货,人力资源,税务,资金,固定和无形资产,研发管理,养老金,合并财务报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 HSE(安全)或环境保护
(2) 管理层在董事会的监督下建立结构、权力和责任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得到适当批准,从而使会计政策得到适当使用。

(4) 确认收入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存货的公允估值,资产的公允估值。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计划,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税前利润的潜在 错报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 8,000万元,占2025年税 前利润的5%潜在错报金额在4,000万 元至8,000万元之间,占 2025年税前利润的2.5% 至5%潜在错报金额低于4,000 万元,占2025年税前利润 的2.5%
潜在的资产错报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 2.8亿元,占总资产的1%潜在错报金额在1.4亿元 至2.8亿元之间,占总资 产的0.5%至1%潜在错报金额低于1.4亿 元,占总资产的0.5%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识别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 ? 机密信息泄露、未经授权的更改或数据泄露以及系统软件和硬件的破坏导致 账务的重大错误 ? 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实体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监督 不足
重要缺陷重大缺陷是指控制缺陷或控制缺陷的组合,其重要性和经济后果小于重大缺陷,但 仍可能导致企业偏离其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 8,000万元,占2025年税 前利润的5%直接财产损失在4,000万 元至8,000万元之间,占 2024年税前利润的2.5% 至5%直接财产损失低于4,000 万元,占2025年税前利润 的2.5%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治理不到位导致公司遭受经常性重大损失; ? 不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导致当局对公司判处重大刑罚; ? 上一年发现的重大和重要缺陷未整改; ? 决策过程不充分导致与公司战略目标的重大偏离,并导致重大经济损失; ? 管理人员的严重流失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 ? 造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缺陷
重要缺陷? 上一年发现的一般缺陷没有得到整改和合理解释; ? 重大决策过程不科学,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 ? 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过程中产生重大影响的缺陷。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在自我评价过程中,存在被指出的一些问题,但没有重大的财务风险。目前公司已经确定并落实了对这些一般缺陷的整改措施,并制定了缺陷整改计划,包括修订和完善相关控制,以强化内部控制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 一般缺陷
在自评过程中,存在被指出的一些问题,但没有重大的财务风险。目前已经确定并实施了对这些缺陷整改措施,加强内部控制的实施,包括修订和改进相关管理制度,以加强内部控制的实施。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在去年的自评过程中,已发现了一些未产生重大财务影响的缺陷,目前已经确定并实施了对这些缺陷整改措施。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公司目前实施了一套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根据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和审计工作,公司目前注意到存在几个一般缺陷。公司将积极整改这些缺陷,以改进内部控制体系。同时,公司将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强化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保持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郝志刚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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