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苏(600299):安迪苏2025年度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述职报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2025年度,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在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现就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介绍 2024年9月,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第九届审计委员会成员原为:林兆荣(主任委员)、刘昕和孙岩峰。其中,经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5年12月1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孙志祥女士自2025年12月1日起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刘昕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的组成与运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和《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以下是具体内容: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格,能够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和职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人员配备合理,保持了专业能力和应有的关注。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审计机构的建议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审计业务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与公司配合良好,按时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等工作。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 公司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通过与会计师对公司2024年年报相关工作的沟通与讨论,以及查阅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成果,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年度、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的工作情况的汇报,认真审阅了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并发表了相关审核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 、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发展需要,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5年底,公司与会计师协商确定了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督促、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确保审计报告的按时交付。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围绕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事项、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公司重大事项等重点领域,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推动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6 3 6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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