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杰科技(688498):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讯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通讯政策(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促进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股东的有效沟通,确保股东及时、平等地获取公司信息,增进股东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尊重股东、回报股东、保护股东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公司与股东(包括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的所有通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股东会、投资者互动等。 第三条原则 公司股东通讯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确保通讯活动合法合规。 (二)平等性原则: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特别是为中小股东参与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主动听取股东意见,及时回应股东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不得误导股东。 (五)有效性原则:通过多种渠道确保通讯高效、及时。 第二章通讯渠道 第四条信息披露 公司通过以下方式向股东披露信息: (一)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及季度报告(如适用),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HKEX)网站(www.hkexnews.hk)、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等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要求的网站发布。 (二)临时公告:对重大事项(如须予公布的交易、关联(连)交易、内幕信息等)及时发布公告,确保所有股东同时获取信息。 (三)公司网站:公司网站设有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更新公司治理、财务报告、公告、股东会资料等信息。 第五条股东会 (一)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度股东会,并鼓励股东出席。 (二)股东会通知及相关文件于会议前规定时间内通过HKEX网站、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等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要求的网站发布。 (三)在合适或需要的情况下,董事长、董事及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其代表)出席股东会,回答股东提问。 (四)公司提供电子投票或代理投票机制,便利股东行使权利。 第六条投资者互动 (一)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投资者热线或在线平台回应股东查询。 (二)定期举办业绩发布会、路演或投资者会议,与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沟通。 (三)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股东通讯事宜,确保查询在合理时间内得到回复。 第七条其他渠道 (一)媒体发布:通过新闻稿、访谈等方式发布公司信息,但确保不泄露内幕信息。 (二)电子通讯:鼓励股东选择电子方式接收公司文件,以提高效率和环保。 (三)股东查询:股东可通过公司秘书或指定联系人提出问题,公司将在不违反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及时回应。 第三章责任与监督 第八条董事会责任 董事会负责制定、检讨和监督本政策的实施,董事会将不时检讨本政策以确保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等要求。 第九条管理层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政策的日常执行,包括信息披露、股东互动等。 (二)公司各部门配合提供必要信息,确保通讯准确及时。 第十条股东权利 股东有权获取公司信息、出席股东会、提出建议或查询。公司尊重股东隐私,确保个人信息安全。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检讨与修订 本政策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并在必要时更新以符合法律法规变化。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本政策或其摘要。 第十二条生效与解释 本政策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