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股份(60361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3月 目录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5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会议设立股东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期间的组织及相关会务工作。 二、本次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五、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会议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方案,简明扼要。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会议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本次会议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会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弃权”。 八、本次会议表决票清点工作由两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负责计票、监票。 九、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十、公司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3日至3月2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3区28号楼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泉先生 五、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向股东会报告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的人数、代表股东持股数、出席会议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并说明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有效性。 (二)推举监票人、计票人。 (三)审议下列事项:
(五)与会股东(或授权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六)计票人、监票人对现场会议表决结果进行统计。 (七)现场休会,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读股东会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九)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董事签署相关文件。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1: 《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增加经营范围:增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具体经营范围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会审议。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6日 议案2: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本次授信融资拟采用信用保证及抵押等担保方式,担保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公司为各下属子公司担保,各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各下属子公司之间可以相互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公司为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时,其剩余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授信、担保手续。 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会审议。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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