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601633):H股公告-(1)股东特别大会、(2)H股类别股东大会及(3)A股类别股东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 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 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長 城 汽 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GREAT WALL MOTOR COMPANY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2333(港幣櫃台)及82333(人民幣櫃台) (1)股東特別大會、 (2)H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及 (3)A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 之投票表決結果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公佈本公司於2026年 3月 6日(星期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河北省保定市蓮池區朝陽南大街 2266號本公司會議室召開的本公司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H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H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及 A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A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連同股東特別大會及 H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統稱「會議」)的投票表決結果。提呈的決議案已獲出席相關會議的本公司股東(「股東」)正式通過。 有關會議所審議決議案的詳情,股東可參閱本公司發出的日期均為 2026年 1月 14日(星期三)的股東特別大會通告(「股東特別大會通告」)、H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通告(「H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通告」)及通函(「通函」)。除本公告文義另有所指外,通函所界定詞彙在本公告具有相同涵義。 1. 會議召開及出席情況 (i) 會議召開情況 會議於 2026年 3月 6日(星期五)在中國河北省保定市蓮池區朝陽南大街2266號本公司會議室舉行。會議由董事會召集,由執行董事李紅栓女士主持,職工董事盧彩娟女士出席會議,執行董事魏建軍先生、趙國慶先生,非執會議採用現場投票及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網絡投票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由本公司 A股持有人(「A股股東」)參與。 (ii) 會議出席情況 (i) 股東特別大會出席情況 董事會主席要求以投票方式表決已送達全體股東之股東特別大會通告所載建議決議案,而股東已以投票表決方式批准有關決議案。 於股東特別大會股權登記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 8,557,872,240股(包括 6,239,096,240股 A股及 2,318,776,000股 H股),其中 8,557,872,240股股份乃賦予持有人權利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就決議案進行表決贊成或反對。 持有 5,981,295,550股(包括 5,230,838,802股 A股和 750,456,748股 H股)具投票權股份(佔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 69.89%)的股東或其委任代表已出席該大會,符合中國公司法及本公司組織章程(「公司章程」)所規定會議法定人數。 除放棄表決權的股東外,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就任何建議決議案的投票並無受任何限制。 (ii) H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出席情況 董事會主席要求以投票方式表決已送達本公司全體 H股持有人(「H股股東」)之 H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通告所載建議決議案,而 H股股東已以投票表決方式批准有關決議案。 於 H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股權登記日期,本公司已發行 H股(「H股」)總數為 2,318,776,000股,此乃賦予持有人權利出席 H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並於會上投票贊成或反對決議案的已發行 H股總數。 持有 749,100,557股具投票權 H股股份(佔全部具投票權的已發行 H股32.31%)的 H股股東或其委任代表已出席 H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符合中國公司法及章程所規定會議法定人數。 H股股東於 H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就建議決議案的投票並無受任何限制。 董事會主席要求以投票方式表決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發之《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 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2026年第一次 H股類別股東會議及 2026年第一次 A股類別股東會議的通知》中所載 A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審議議案,而 A股股東已以投票表決方式批准有關決議案。 於 A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股權登記日期,本公司已發行 A股(「A 股」)總數為 6,239,096,240股,此乃賦予持有人權利出席 A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並於會上投票贊成或反對決議案的已發行 A股總數。 持有 5,230,838,802股具投票權 A股股份(佔全部具投票權的已發行A股 83.84%)的 A股股東或其委任代表已出席 A股股東類別股東大 會,符合中國公司法及章程所規定會議法定人數。 除放棄表決權的股東外,A股股東於 A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就任何建 議決議案的投票並無受任何限制。 (i) 股東特別大會所提呈決議案的表決結果 以下決議案與股東特別大會通告所載決議案一致。出席股東特別大會的股東以現場投票及網絡投票表決方式,審議並通過以下決議案。以下各項決議案的投票比例乃按親身或委任代表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股東所持 A股股份及 H股股份總數計算。 特別決議案 (1) 議案名稱:審議及批准本公司於 2026年 1月 14日發出之通函(刊發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 (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網站(www.gwm.com.cn)發佈)所載關於調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業績考核目標;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身為本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本公司股東(合共持有A股 23,849,377股)已對本議案回避表決。除此之外,概無其他股東需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對該決議案放棄表決權。 (2) 議案名稱:審議及批准本公司於 2026年 1月 14日發出之通函(刊發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 (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網站(www.gwm.com.cn)發佈)所載關於修改《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身為本公司 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本公司股東(合共持有 A股 23,849,377股)已對本議案回避表決。除此之外,概無其他股東需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對該決議案放棄表決權。 (3) 議案名稱:審議及批准本公司於 2026年 1月 14日發出之通函(刊發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 (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網站(www.gwm.com.cn)發佈)所載關於調整 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業績考核目標;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身為本公司 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本公司股東(合共持有 A股 9,591,112股)已對本議案回避表決。除此之外,概無其他股東需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對該決議案放棄表決權。 (4) 議案名稱:審議及批准本公司於 2026年 1月 14日發出之通函(刊發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 (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網站(www.gwm.com.cn)發佈)所載關於修改《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身為本公司 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本公司股東(合共持有 A股 9,591,112股)已對本議案回避表決。除此之外,概無其他股東需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對該決議案放棄表決權。 普通決議案 (5) 議案名稱:審議及批准本公司於 2026年 1月 14日發出之通函(刊發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 (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網站(www.gwm.com.cn)發佈)所載關於調整 2023年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業績考核目標;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身為本公司 2023年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激勵對象的本公司股東(合共持有A股 5,711,340股)已對本議案回避表決。除此之外,概無其他股東需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對該決議案放棄表決權。 以下決議案與 H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通告所載決議案一致。出席 H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的 H股股東以現場投票方式,審議並通過以下決議案。 以下各項決議案的投票比例乃按親身或委任代表出席 H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 H股股東所持 H股股份總數計算。 特別決議案 (1) 議案名稱:審議及批准本公司於 2026年 1月 14日發出之通函(刊發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 (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網站(www.gwm.com.cn)發佈)所載關於調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業績考核目標;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概無股東須於 H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上對該決議案放弃表決。 (2) 議案名稱:審議及批准本公司於 2026年 1月 14日發出之通函(刊發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 (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網站(www.gwm.com.cn)發佈)所載關於修改《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概無股東須於 H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上對該決議案放弃表決。 (3) 議案名稱:審議及批准本公司於 2026年 1月 14日發出之通函(刊發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 (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網站(www.gwm.com.cn)發佈)所載關於調整 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業績考核目標;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概無股東須於 H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上對該決議案放弃表決。 (4) 議案名稱:審議及批准本公司於 2026年 1月 14日發出之通函(刊發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 (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網站(www.gwm.com.cn)發佈)所載關於修改《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概無股東須於 H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上對該決議案放弃表決。 (iii) A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所提呈決議案的表決結果 以下決議案與《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 202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2026年第一次 H股類別股東會議及 2026年第一次 A股類別股東會議的通知》中所載 A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審議議案一致。出席 A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的 A股股東以現場投票及網絡投票表決方式,審議並通過以下決議案。以下各項決議案的投票比例乃按親身或委任代表出席 A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 A股股東所持 A股股份總數計算。 特別決議案 (1) 議案名稱:審議及批准本公司於 2026年 1月 14日發出之通函(刊發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 (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網站(www.gwm.com.cn)發佈)所載關於調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業績考核目標;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身為本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本公司股東(合共持有A股 23,849,377股)已對本議案回避表決。除此之外,概無其他股東需於 A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上對該決議案放棄表決權。 (2) 議案名稱:審議及批准本公司於 2026年 1月 14日發出之通函(刊發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 (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網站(www.gwm.com.cn)發佈)所載關於修改《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3) 議案名稱:審議及批准本公司於 2026年 1月 14日發出之通函(刊發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 (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網站(www.gwm.com.cn)發佈)所載關於調整 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業績考核目標;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身為本公司 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本公司股東(合共持有 A股 9,591,112股)已對本議案回避表決。除此之外,概無其他股東需於 A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上對該決議案放棄表決權。 (4) 議案名稱:審議及批准本公司於 2026年 1月 14日發出之通函(刊發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 (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網站(www.gwm.com.cn)發佈)所載關於修改《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身為本公司 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本公司股東(合共持有 A股 9,591,112股)已對本議案回避表決。除此之外,概無其他股東需於 A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上對該決議案放棄表決權。 據上市規則第13.40條賦予持有人權利出席而須放棄就任何決議案投贊成票;(b) 概無股東須根據《上市規則》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就所提呈決議案放棄表決權;及 (c)概無其他股東在通函中表明擬就任何決議案投反對票或放棄投票。 3. 監票人 本公司的審計師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擔任監票人並比較了投票匯總與本公司收集及提供的投票表格。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所實施的相關工作未構成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中國註冊會計師審閱準則或中國註冊會計師其他鑒證業務準則執行的鑒證業務,亦不就投票的法律解釋或投票權等有關事宜提供任何鑒證或建議。 4. 律師見證 會議經本公司的中國法律顧問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指派的律師見證。 根據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本次股東會的召集、召開程式符合《公司法》《股東會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東會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表決程式符合《公司法》《股東會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規定;本次股東會的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本公告可於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www.gwm.com.cn)覽閱。 承董事會命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李紅栓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如下: 執行董事:魏建軍先生、趙國慶先生及李紅栓女士。 職工董事:盧彩娟女士。 非執行董事:何平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樂英女士、范輝先生及鄒兆麟先生。 * 僅供識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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