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起帆电缆(605222):起帆电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06日 17:36:12 中财网
原标题:起帆电缆:起帆电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6-008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不含 本次担保金额)是否在前期预 计额度内本次担保是否 有反担保
池州起帆电缆有限公司11,000.00万元30,345.03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185,500.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9.98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池州分行”)于近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年池秀高保字第014号),为子公司池州起帆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起帆”)与徽商银行池州分行之间签署的融资业务的履行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1,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授信额度中为池州起帆、宜昌起帆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起帆”)、上海起帆电线电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帆技术”)、上海起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帆电商”)分别提供不超过11.00亿元、0.5亿元、0.20亿元和0.80亿元的担保,池州起帆和宜昌起帆之间、起帆电商和起帆技术之间可调剂使用本次授信担保额度,具体担保范围、形式、期限等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和2025年5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池州起帆电缆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周桂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02MA2RGUL83P  
成立时间2018-02-02  
注册地安徽省池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道起帆科技产 业园  
注册资本11888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铝合金电缆、机器人电缆、航空航天电缆、新 能源电缆、光电复合缆生产、销售,五金电器、建筑装璜 材料、金属材料、橡塑制品销售、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及 零部件安装与维修,电力工程安装、建筑安装工程,从事 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 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 /2025年1-9月(未 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258,146.93217,543.04
 负债总额162,136.61129,191.07
 资产净额96,010.3288,351.97
 营业收入673,720.67883,600.88
 净利润7,658.352,519.9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
2、保证人: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池州起帆电缆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1,000.00万元
6、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亿元整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主合同项下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形成或发生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债权人的任何其他债权,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7、担保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贷款业务提供履约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0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85,5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68,419.66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4.75%。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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