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五矿地产(00230):联合公告(1)建议由JUNE GLORY INTERNATIONAL LIMITED根据公司法第99条以计划安排方式私有化五矿地产有限公司及(2)建议撤销五矿地产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聯合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聯合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聯合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擬亦非構成或組成於任何司法權區購買或認購要約人或本公司任何證券的任何要約或購買或認購有關證券的邀請,亦非招攬任何投票或批准,亦不會於任何司法權區在違反適用法律的情況下出售、發行或轉讓本公司證券。 本聯合公告並非供在、向或從刊發、登載或分發全部或部分內容即構成違反任何司法權區適用法律或法規的有關司法權區刊發、登載或分發。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聯合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聯合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聯合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擬亦非構成或組成於任何司法權區購買或認購要約人或本公司任何證券的任何要約或購買或認購有關證券的邀請,亦非招攬任何投票或批准,亦不會於任何司法權區在違反適用法律的情況下出售、發行或轉讓本公司證券。 本聯合公告並非供在、向或從刊發、登載或分發全部或部分內容即構成違反任何司法權區適用法律或法規的有關司法權區刊發、登載或分發。 (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30) 聯合公告 (1)建議由JUNE GLORY INTERNATIONAL LIMITED 根據公司法第99條以計劃安排方式 私有化五礦地產有限公司 及 (2)建議撤銷五礦地產有限公司上市地位 法院批准計劃、 預計生效日期 及 建議撤銷上市地位 要約人之財務顧問 獨立董事委員會之獨立財務顧問 ALTUS CAPITAL LIMITED ???????? 緒言 茲提述(i)June Glory International Limited(「要約人」)與五礦地產有限公司(「本公司」)聯合刊發的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六日的計劃文件,內容有關該建議及計劃(「計劃文件」);及(ii)要約人與本公司刊發的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二月九日的聯合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法院會議及股東特別大會之結果。除另有界定外,本聯合公告所用詞彙與計劃文件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法院批准計劃 計劃已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星期三)(百慕達時間)獲法院批准(並無修訂)。 該建議及計劃之條件之目前狀況 於本聯合公告日期,構成計劃文件一部分的說明備忘錄「4.該建議及計劃之條件」一節所載之條件(已獲達成的條件(1)、(2)及(3)除外)獲達成或豁免(如適用)後,該建議仍屬有效,而計劃將生效並對本公司及全體股東具有約束力。 法院批准計劃之頒令複本預期將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五)(百慕達時間)交予百慕達公司註冊處處長以作登記,屆時條件(4)將獲達成。 待條件獲達成或豁免(如適用)後,計劃預期將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五)(百慕達時間)生效。於本聯合公告日期,要約人及本公司並不知悉有任何事實或情況會導致條件未獲達成。 預計生效日期 待條件獲達成或豁免(如適用)後,計劃預期將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五)(百慕達時間)生效。本公司將於計劃生效時另行刊發公告。 建議撤銷股份之上市地位 待計劃生效後,股份於聯交所之上市地位預期將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日(星期二)下午四時正起撤銷。 預期時間表 香港時間 (除非另有指明) 遞交股份過戶文件以符合資格享有計劃項下權利之 最後時限................ ..........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 暫停辦理本公司股份過戶登記手續以確定 符合資格享有計劃項下註銷價之計劃 股東(附註1)...................自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五)起計劃記錄日期 .............. ..........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五)生效日期(附註2)............ ..........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五)(百慕達時間) 公佈生效日期及撤銷股份於聯交所之上市地位.....二零二六年三月二日(星期一)上午八時三十分或之前 預期撤銷股份於聯交所之上市地位生效..........二零二六年三月三日(星期二)下午四時正 根據計劃寄發現金付款支票(附註3及4)..........二零二六年三月十日(星期二)或之前 附註: 1. 為釐定符合資格享有計劃項下權利之計劃股東,本公司將於有關期間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 2. 計劃須待計劃文件第八部分 說明備忘錄中「4.該建議及計劃之條件」一節所載之所有條件達成或(在允許之範圍內)獲豁免(視情況而定)後,方告生效。 3. 涉及註銷價的現金權利支票將於生效日期後不遲於七個營業日透過以預付郵資的平郵方式,寄往有權收取之人士各自於計劃記錄日期在本公司股東名冊所示的登記地址;倘屬聯名持有人,則寄往計劃記錄日期在本公司股東名冊所示、就相關聯名持股而言在本公司股東名冊中排名首位的聯名持有人的登記地址。寄發所有相關支票之郵誤風險,將由有權收取之人士承擔,而要約人、本公司、中金公司、獨立財務顧問、股份過戶登記處及彼等各自之董事、僱員、高級人員、代理、顧問、聯繫人及聯屬人士以及任何其他參與該建議之人士,毋須就郵件遺失或寄發延誤負責。 4. 若在以下時間任何惡劣天氣情況於香港生效:(a)於生效日期或寄發支付計劃下註銷價的支票的最遲日期當日中午十二時正之前任何時間生效並於中午十二時正或其後不再生效,則生效日期或寄發支票的最遲日期(視情況而定)仍將為同一營業日;或(b)於生效日期或寄發支付計劃下註銷價的支票的最遲日期當日中午十二時正或其後任何時間生效,則生效日期或郵寄支票的最遲日期(視情況而定)將延至中午十二時正及╱或其後概無任何該等警告生效的下一個營業日,或中午十二時正或其後概無任何惡劣天氣情況生效的另一個營業日。就本預期時間表而言,「惡劣天氣」指在香港懸掛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黑色暴雨警告及╱或香港政府宣佈的「極端情況」警告於香港生效。倘惡劣天氣導致預期時間表出現任何變更,本公司將另行刊發公告。 股東應注意上述時間表可予改變。如有任何變動,將會另行刊發公告。 除另有指明及生效日期(百慕達相關日期)的提述外,本聯合公告所提述之所有日期及時間均指香港日期及時間。於本聯合公告日期,百慕達時間比香港時間晚12小時,僅供參考。 警告: 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務請注意,該建議及計劃須待條件獲達成或獲豁免(如適用)後方告落實,因此該建議未必會落實,且計劃未必會生效。 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應審慎行事。對應採取的行動有疑問之人士應諮詢其股票經紀、銀行經理、律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承董事會命 承董事會命 June Glory International Limited 五礦地產有限公司 唯一董事 董事 張恒 戴鵬宇 香港,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於本聯合公告日期,要約人唯一董事為張恒先生。 要約人唯一董事願就本聯合公告所載資料(有關本集團之資料除外)之準確性承擔全部責任,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所深知,於本聯合公告內發表之意見(董事以其身份發表者除外)乃經審慎周詳考慮後達致,且本聯合公告概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實,致使本聯合公告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於本聯合公告日期,五礦香港董事為閆曉青先生、王昌林先生、郭宇先生及高飛先生。 五礦香港董事願就本聯合公告所載資料(有關本集團之資料除外)之準確性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於本聯合公告內發表之意見(董事以其身份發表者除外)乃經審慎周詳考慮後達致,且本聯合公告概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實,致使本聯合公告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於本聯合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戴鵬宇先生(代理主席)、陳興武先生及楊尚平先生、非執行董事何小麗女士及黃國平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羅范椒芬女士、王秀麗教授及蘇魯閩先生。 董事願就本聯合公告所載資料(有關要約人及要約人一致行動人士(本集團成員公司除外)之任何資料除外)之準確性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於本聯合公告內發表之意見(要約人或五礦香港董事以其身份發表者除外)乃經審慎周詳考慮後達致,且本聯合公告概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實,致使本聯合公告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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