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大洋生物: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汪贤玉、汪贤高不再是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汪贤高拟自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6年1月12日起至2026年4月11日止,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70,000股(含本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6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 汪贤高于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2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减持47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12%。本次减持后,股东汪贤玉、汪贤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199,2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1%。 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收到股东汪贤玉、汪贤高(以下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资料,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个
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其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
12个月内发生股份权益变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
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法定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