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科技(603256):宏和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宏和”) ? “ ” 2025 增资金额: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的72,000.00万元向黄石宏和增资;增资完成后,黄石宏和的注册资本由100,000.00万元增至172,0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4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858,945股,发行价格为40.01元人民币/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94,606,389.45元人民币,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13,144,054.72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81,462,334.73元人民币。截至2026年2月5日止,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2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60022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毛嘉明 住所: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鹏程大道东10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本次增资方式及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72,000.00万元对黄石宏和进行增资,72,000.00万元计入黄石宏和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实施前,黄石宏和的注册资本为100,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黄石宏和100%的股权;本次增资实施后,黄石宏和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72,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黄石宏和100%的股权。 (三)黄石宏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黄石宏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将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整体实力。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黄石宏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高性能玻纤纱产线建设项目”和“高性能特种玻璃纤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及风险分析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黄石宏和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及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及黄石宏和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七、专项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宏和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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