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科技(60325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和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宏和科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4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4,858,945股,发行价格为 40.01元人民币/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94,606,389.45元人民币,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13,144,054.72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81,462,334.73元人民币。截至 2026年 2月 5日止,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年 2月 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60022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981,462,334.73元人民币,低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6年2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募投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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