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科技(603256):宏和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2月12日 18:54:09 中财网
原标题:宏和科技:宏和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12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秀沿路 123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3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43,066,71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84.465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毛嘉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毛嘉明董事、黄郁佳董事、刘许友独立董事、吴最董事、钟静萱董事、阮吕艳独立董事、谢宜芳独立董事、贾小艳董事、张斌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742,799,86399.9640246,4500.033120,4000.0029
2、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2026年度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742,794,86399.9634250,8500.033721,0000.0029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偶发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3,746,40093.4369241,0506.011822,1000.5513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742,544,36399.9297491,6500.066130,7000.0042
5、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2,459,80089.5563251,8509.169335,0001.274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1《关于公司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预计的议 案》2,479,80090.2845246,4508.972720,4000.7427
2《关于子公司2026 年度新增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及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2,474,80090.1025250,8509.132921,0000.7646
3《关于公司2025 年度日常/偶发关 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6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情2,483,50090.4192241,0508.776122,1000.8046
 况的议案》      
4《关于修订<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 议案》2,224,30080.9823491,65017.900030,7001.1177
5《关于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2,459,80089.5564251,8509.169435,0001.2743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 2。

2、本次股东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3、5,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本次股东会会议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议案已获得有效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瑞强、赵可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