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300925):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6-002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24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事项 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或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提案1.00、提案2.00和提案3.00。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六道15号威大科技园B座6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相关信息请在2026年2月26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采用信函登记的,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波 2、联系电话:0755-26601132 传真:0755-26605103 3、电子邮箱:zqtz@farben.com.cn 4、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六道15号威大顺科技园B座6楼证券部 5、邮编:518067 (五)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约2小时,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925”,投票简称为“法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2月2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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