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濠光电(301051):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权益变动触及5%倍数暨股份解除质押、冻结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51 证券简称:信濠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8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权 益变动触及5%倍数暨股份解除质押、冻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2,268,000 、本次权益变动为执行法院裁定,梁国豪先生所持 股公司股份 于2026年1月20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完成竞拍,相关股份已于近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前,梁国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20,939,26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31%;本次权益变动后,梁国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18,671,26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9.20%。 3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国豪先生不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梁国豪先生本次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执行司法裁定完成过户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濠光电”)近日收到股东梁国豪先生的通知及股东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梁国豪先生持有的2,268,000股公司股份司法拍卖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股份过户情况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4)苏0213民初8930号民事判决书,于2025年10月29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百五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第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梁国豪持有的2,268,000股信濠光电股票。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梁国豪先生持有的2,268,000股公司股份,于2026年1月19日10时至2026年1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前述司法拍卖于2026年1月20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完成竞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梁国豪先生的通知及股东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梁国豪先生的2,268,000股公司股份已于2026年2月4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同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上查询,自然人金晶先生竞得的2,268,000股已于2026年2月4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截至2026年2月4日,金晶先生合计持股数量为2,2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2%。 由于上述2,268,000股公司股份在梁国豪先生持有期间已全部通过柜台质押于申请执行人金晶,并被司法冻结。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268,000 深圳分公司网上查询获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 股公司股份的质押、冻结情况均已解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国豪先生被司法拍卖的2,268,000股公司股份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后,梁国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135,261股,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671,261股,合计持股比例由10.31%下降至9.20%,触及5%的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执行法院裁定,梁国豪先生所持2,268,000股公司股份于2026年1月20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完成竞拍,相关股份已于近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前,梁国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20,939,26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31%;本次权益变动后,梁国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18,671,26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9.20%,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梁国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三、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的情况 1、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的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质押、冻结的情况如下: (1)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冻结情况如下: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如下:
2、“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股东目前持股数量为基数计算。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国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135,261股,占公司总6.96% 股本的 ,梁国豪先生所持股份全部处于质押冻结并轮候冻结状态。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国豪先生不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第十五条:“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具体减持方式分别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第十三条:“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有关协议转让的规定,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规定,本次司法拍卖的出让方及受让方后续股份变动时,应当遵守股份变动比例、信息披露等相关限6 制性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后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如受让方在限售期限内违规减持,公司保留追究受让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4、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 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明细表;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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