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股份(000014):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 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 允性的说明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该次交易简称为“本次交易”)。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了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证评估”)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金证评估以202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金 证评报字【2026】第0025号)。经审阅《资产评估报告》,董事会对本次交易中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做出如下说明: 1.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 金证评估为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金证评估及 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相关方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以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金证评估综合考虑行业实际情况及相关资产实际运营情况,对标 的资产进行评估。相关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本次交 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金证评估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金证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 4.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金证评估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 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公允。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金证评估出具并经国资监管有权单位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基于上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中所委托的评估 机构金证评估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之签署页)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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