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600120):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公告编号:2026-005 债券代码:138898.SH 债券简称:23东方01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东方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东方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东方03 债券代码:244319.SH 债券简称:25东方K1 债券代码:244394.SH 债券简称:25东方Z1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方”或“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产融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东方产融”)拟作为基金管理人,联合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浙药集团”)、开化县华控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控投资”)等发起设立“浙药东方(开化)生命健康科创基金”(暂定名,以工商核名为准,以下简称“浙药东方开化基金”或“基金”),基金规模拟定1亿元。由东方产融全资子公司产融产投(杭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产融产投”)、浙药集团全资子公司浙江汗青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汗青资本”)共同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各认缴100万元基金份额;由东方产融指定主体、浙药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各认缴1,900万元基金份额;华控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6,000万元基金份额。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药集团和汗青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国贸集团”)的下属全资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省国贸集团联合收购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公司交易金额约1.47亿元;东方产融与省国贸集团共同投资设立浙江浙资科创产业融合发展有限公司,东方产融出资金额2亿元;东方产融联合浙药集团等发起设立“东方浙药中瀛滨江医药扶摇基金”,其中东方产融作为基金管理人,并出资800万元和汗青资本合资新设医药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之一,认缴100万元,东方产融指定全资子公司桐乡市产融慧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认缴1.192亿元;省国贸集团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13亿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风险提示:本基金仍处于筹备设立阶段,本基金合伙协议尚未正式签署,本基金后续尚需履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等登记注册、备案等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基金在后期运营过程中,所投资项目可能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投资进展及项目完成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或亏损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产融拟作为基金管理人,联合浙药集团、华控投资等发起设立浙药东方开化基金。基金规模拟定1亿元,由东方产融全资子公司产融产投、浙药集团全资子公司汗青资本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GP1和GP2,各认缴100万元,认缴比例各占1%。有限合伙人方面,由东方产融指定主体、浙药集团各认缴1,900万元,认缴比例各占19%;华控投资认缴6,000万元,认缴比例占60%。 浙药集团及汗青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省国贸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出资发起设立“浙药东方(开化)生命健康科创基金”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议案》,公司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药集团、汗青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省国贸集团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 1、东方产融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1 、产融产投基本情况
1、汗青资本基本情况
1、浙药集团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1、华控投资基本情况
三、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浙药东方开化基金的管理人为东方产融,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产融产投(GP1)和汗青资本(GP2)。在管理费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报酬的收取上,投资期按实缴出资额的1.5%/年收取,退出期按未退出本金的1%/年收取,延长期不收取,上述费用由管理人东方产融与GP2汗青资本按50%:50%的比例分配。业绩基准为单利年化6%,业绩基准以上的超额收益,80%部分向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剩下的20%作为业绩报酬奖励给普通合伙人,并在GP1和GP2之间按50%:50%的比例分配。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在投资策略上,浙药东方开化基金拟充分利用省国贸集团内外部资源,积极支持衢州市开化县的生物医药产业,主要投向生物制药、高端医疗器械、高值医用耗材等生命健康产业,以中后期项目为主,重点关注B轮后的企业,并适当配置早期优质项目。浙药东方开化基金拟与东方产融管理的“东方浙药中瀛滨江医药扶摇基金”形成共同投资,以争取更多的优质企业投资机会。 在投资决策机制上,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共设5席席位,由东方产融和浙药集团各提名2名;华控投资提名1名。各方提名委员经管理人确认后委派至基金投委会。投委会每名委员拥有1票表决票,提交投委会审议事项须全票通过。 四、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出资发起设立“浙药东方(开化)生命健康科创基金”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议案》,公司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子公司出资发起设立“浙药东方(开化)生命健康科创基金”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议案》提交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及投资方向,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按照投资权益比例享受收益分配并承担相应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省国贸集团联合收购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公司交易金额约1.47亿元;东方产融与省国贸集团共同投资设立浙江浙资科创产业融合发展有限公司,东方产融出资金额2亿元;东方产融联合浙药集团等发起设立“东方浙药中瀛滨江医药扶摇基金”,其中东方产融作为基金管理人,并出资800万元和汗青资本合资新设医药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之一,认缴100万元,东方产融指定全资子公司桐乡市产融慧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认缴1.192亿元;省国贸集团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13亿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浙药东方开化基金聚焦生命健康产业,是东方产融主动管理的第二只行业基金,本次交易有利于强化省市县国资国企协同联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健康中国战略,推动长三角地区生命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与省国贸集团医药板块深化战略合作,持续强化基金专业功能;同时提升公司投资平台的专业管理能力和管理规模,扩大基金品牌影响力。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风险提示 (一)本基金仍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合伙协议尚未正式签署,本基金后续尚需履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基金业协会等登记注册、备案等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本基金在后期运营过程中,所投资项目可能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投资进展及项目完成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结合本合伙企业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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