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泰(30022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ST金泰 公告编号:2026-014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能否获得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在法定期限内(2026年4月30日前)未正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并披露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将导致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 2、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类型为否定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信瑞和事务所”)。 4、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5、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原审计机构中兴华所聘期届满,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与未来审计工作需要,以及保障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永信瑞和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已就聘期届满且不再续聘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中兴华所已知悉上述事项且无异议。 6、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 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永信瑞和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7年1月14日(改制设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鸿荣源北站中心)A栋1005 首席合伙人:王庆刚,资深中国注册会计师、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深圳市龙华区会计学会会长。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永信瑞和事务所合伙人为36名、注册会计师16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9名。永信瑞和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9,729.3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816.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99.75万元。 2025年度永信瑞和事务所为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为2家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永信瑞和事务所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000万元,提取职业风险基金559.81万元,职业风险基金和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额大于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0 0 近三年永信瑞和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次、行政处罚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亚艾,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24年开始在永信瑞和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报告数量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洪少勇,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20年开始在永信瑞和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报告数量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卫平,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05年开始在永信瑞和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报告数量0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刘亚艾、签字注册会计师洪少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卫平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永信瑞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兴华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年,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原审计机构中兴华所聘期届满,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与未来审计工作需要,以及保障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永信瑞和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聘期届满且不再续聘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也将为前、后任会计师事务的沟通及配合提供必要条件。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永信瑞和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且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因此同意聘请永信瑞和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临时)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永信2025 瑞和事务所为公司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永信瑞和事务所相关资质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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