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盐集团(601065):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6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宁波信达汉石龙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龙脊”)持有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4,389,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3%;上述股东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宁波龙脊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9,283,281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任何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6,427,76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12,855,521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可相应调整。但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权激励增发新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引起的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不做调整。 公司于2026年2月3日收到股东宁波龙脊《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宁波龙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1、关于所持首发前股份的股份锁定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企业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审慎确定是否减持所持首发前股份。 本企业减持首发前股份前,将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对股份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4、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二)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股票价格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一)其他风险提示 宁波龙脊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减持期间,宁波龙脊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02-04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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