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000544):全资子公司签订餐厨废水处理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02月03日 18:25:32 中财网
原标题:中原环保: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餐厨废水处理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6-07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餐厨废水处理服务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
于2026年2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餐厨废水处理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净化公
司”)拟与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郑州公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环境”)签订餐厨废水处理服务合同。公用环境负责
投资建设维护餐厨废水输送管线,供应其郑州市东部餐厨垃圾处理
项目产生的高浓度有机废水,净化公司所运营的郑州新区污水处理
厂负责对东部餐厨废水进行协同处理。

预估每日处理量约240吨,进入污水处理系统餐厨废水处理单
价为52元/吨,进入污泥系统餐厨废水处理单价为30元/吨。合同
期限两年,餐厨废水处理费用按照合同价格和实际接收处置量据实
结算,合同期内预估总收入约515万元。

公用环境为公司控股股东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经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全票
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关联董事梁伟刚、马学锋、谭云飞回避表决。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郑州公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3MA478FKC0K
法定代表人:张俊蛟
注册资本:1000万元
2019 8 14
成立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韩寺镇马家村清源路01号
股权结构: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环保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生产及
销售;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处理、运输;环境污染治理
技术服务;环保工程施工;新能源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再生资源回
收利用;苗木和花草种植及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有机
肥料的生产及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
可经营
(二)主要业务及财务数据
郑州公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
业,专注于餐厨垃圾处理等固废处置业务,集投资、建设、运营与
研发于一体,其负责的郑州市东部餐厨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处理规
模为餐厨垃圾300吨/日、地沟油50吨/日,目前项目建设基本完成,
正在进行设备带料调试。

2024年12月末资产总额3733.01万元,负债总额2375.45万元,
1-12月营业收入3797.31万元,净利润752.58万元。2025年9月末
资产总额11542.73万元,负债总额10512.84万元,1-9月收入2392.40万元,净利润-98.02万元。

(三)其他说明
经核查,公用环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内容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与郑州公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
餐厨废水处理合同,由公用环境负责供应郑州市东部餐厨垃圾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水输送至净化公司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协
同处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策略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符合市场经济规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
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五、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乙方:郑州公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合同履行期限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两年,合同期限届满
前三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续签合同。

2、合同价格:
(1)餐厨废水至污泥处理厌氧消化系统处理单价:30元/吨(大
写:叁拾元整)(此价格为不含税价,税率:免税)。

(2)餐厨废水至污水处理生化系统处理单价:52元/吨(大写:
伍拾贰元整)(此价格为不含税价,税率:免税)。

(3)合同有效期内预估总金额5150000元(大写:伍佰壹拾
伍万元整),实际金额根据后续的实际处理量据实结算。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国家税制改革引发增值税税率变化,不
含税价不变,增值税金额和含税单价应相应调整,税费由乙方承担,不再另行签订合同。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上级政府部门政策原因造成甲方生产成
本发生重大变化,甲方有权暂停接收餐厨废水,并及时通知乙方。

双方应就处理单价进行友好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调整后的价格。

3、计量方式:
(1)流量计计量,若采用管道输送则使用流量计计量,甲乙
双方每月末共同抄表确认餐厨废水处理体积(m3),餐厨废水处理
3
量=计量体积×密度(密度:1kg/m)。

(2)地磅计量,若采用车辆运输则使用地磅称重计量,以甲
方的计量地磅所称重为准,甲乙双方需确保用于计量的地磅按时进
行校验,乙方有权对甲方所提供的餐厨废水的重量进行复核抽查,
复核磅为乙方地磅,若复核重量误差超过±5%,以双方确认后的复
核重量为准结算费用,且该次复核费用及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
方承担。乙方运输的每一车餐厨废水均需有转运单据,到达甲方场
地后由甲方接收人员和乙方运输人员双方签字确认。每月25日前
甲乙双方依据流量计计算及转运单据完成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处
理量的核算,并办理餐厨废水月度台账和月度处理联单,甲乙双方
在月度台账和月度处理联单盖章确认。

4、结算周期: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结算时间范围为上季度
最后一个月21日至当期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甲方于当期季度最
后一个月25日前完成处理量核算并通知乙方。乙方如有异议,应
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相关依据,双方另行核对;双
方无异议或核对无误后,甲乙双方依据餐厨废水月度处理联单中确
认的处理量按合同约定单价进行结算。

5、支付方式:甲方收到双方对处理量签字盖章的确认单后开
具合规增值税发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将足额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6、若乙方出现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
应付款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付款期间,甲方有权暂停餐厨废
水的接收,逾期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发挥技术优势,推进
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进一步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价
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
重大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
2026年年初至今,公司与公用环境(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
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0.83万元。

2026年1月9日,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摘牌收
购郑州市格沃环保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
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目前该事项尚
未完成摘牌,仍具有不确定性,上述年初至今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未包含摘牌收购股权事项。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发挥
公司技术优势,推进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遵
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
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三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