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捷数智(300378):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证券代码:300378 证券简称:鼎捷数智 公告编码:2026-02006 债券代码:123263 债券简称:鼎捷转债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1,389,154.6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97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276,642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827,664,200.00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7,664,2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7,476,642.00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820,187,558.00元。另扣除募集资金到账前已支付的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497,503.03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690,054.9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2月1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17662号]。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鼎捷软件有限公司已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人民币6,950,296.76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813,239,539.54元(含利息人民币2,278.30元)。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人民币 297,193,538.46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195,616.23元,合计金额为人民币301,389,154.69元。 上述金额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6)第0289号]。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截至募集资金到账之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337,493,100.66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97,193,538.4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6年1月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4,195,616.23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4,195,616.23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做出了如下安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相关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1,389,154.6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6)第0289号],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7月27日至2026年1月6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6)第0289号]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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