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连科技(301631):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6年02月03日 18:04:10 中财网
原标题:壹连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1631 证券简称:壹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壹连科技”)股东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江晨道”)6,175,908 6.76%
持有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
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28,29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长江晨道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长江晨道6,175,9086.76%
二、减持计划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828,29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公司在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减持主体均系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合称“减持特别规定”),长江晨道可适用减持特别规定中的减持规定,具体如下: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36 48
日,长江晨道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已满 个月不满 个月,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6月4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三、减持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长江晨道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具体如下:
(1)本企业计划长期持有壹连科技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壹连科技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
()本企业减持壹连科技股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本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壹连科技股票,应在首次减持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本企业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壹连科技股票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100%
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 ,减持价格(如果因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壹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因壹连科技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企业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5)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则(1)本企业持有的壹连科技其余股票6 2
自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承诺之日起 个月内不得减持;()本企业因违反上述减持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壹连科技所有。

(6)如果相关监管规则不再对某项承诺的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如果相关监管规则对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或减持有新的规定,则本企业在锁定或减持壹连科技股票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长江晨道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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