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剑股份(00236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顺路8号) 3、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津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非独立董事:王津华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1选举独立董事:音邦定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全文详见2026年2月3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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