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之江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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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5日,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9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2026年1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7,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92,157,999股的比例为0.0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3.49元/股,最低价为20.3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38,814.6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40,43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92,157,999股的比例为1.01%,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0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3.49元/股,最低价为19.5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869,022.2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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