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洋发展(603213):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1月31日 21:58:26 中财网
原标题:镇洋发展: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洋发展”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联合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镇洋发展 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对与关联方 2026年度拟发生的采购产品(商品)、销售产品(商品)、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 2026年1月 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魏健、赵云龙、王炳炯对该议案回避表决,6位非关联董事全部投票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于 2026年 1月 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2025年度预 计金额(万 元)2025年度实 际发生金额 (万元)预计金额与实际 发生金额差异较 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 采购商品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制采购工业水 等商品1,500.001,218.12 
 的企业    
向关联人 采购商品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采购仪表设 备等商品500.00141.18 
向关联人 采购商品 和服务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采购服务和 商品3,500.001,440.062025年度预计的 部分业务协同实 际未发生
向关联人 销售商品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销售商品8,000.00349.712025年度预计的 部分业务协同实 际未发生
向关联人 销售商品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制 的企业销售次氯酸 钠等商品-128.40[注] 
合计13,500.003,277.47   
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 异的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 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同时公司会根 据实际情况,对交易情况进行适时适当调整。    
注:2025年度,公司实际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预计金额,与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进行各类关联交易前次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此外,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与关联法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低于 300万元,应提交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查,相关交易已经管理层审批通过。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 易类别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2026年度 预计金额 (万元)2025年度 发生金额 (万元)占同类 业务比 例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 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 大的原因
向关联 人采购 商品宁波市镇海区海 江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及其控制的 企业采购工业 水等商品1,500.001,218.122.49 
向关联 人采购 商品和 服务浙江省交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控制的企业采购服务 和商品18,000.001,440.062.92综合考虑 2026年度可 能发生的化工产品采 购业务,对此增加一定 预计额度。
向关联 人销售 商品浙江省交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控制的企业销售商品20,000.00349.710.13综合考虑 2026年度可 能发生的化工产品销 售业务,对此增加一定 预计额度。
向关联 人销售 商品宁波市镇海区海 江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及其控制的 企业销售次氯 酸钠等商 品300.00128.400.05 

合计39,800.003,136.29--
注: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38%,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2026年开始与其发生的日常交易不再作为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000734530895W
成立时间2001年 12月 29日
注册资本3,16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浩孟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 303号
股权结构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90%,浙江省财开集 团有限公司持股 10%
经营范围以下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汽车修理,住宿,卷烟、雪茄烟、 音像制品、书刊的零售,定型包装食品的销售,中式餐供应。 交 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维护及收费,交通工程物资经营,交通运 输及物流服务,实业投资,培训服务,交通工程的施工,高速公路 的养护、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 车辆清洗,车辆救援服务,建筑材料、花木、文化用品的销售,经 济信息咨询服务。
2、关联关系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持有公司 54.71%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项所规定的情形,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截至 2025年三季度末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项目金额(万元)
总资产113,363,371.84
净资产39,161,586.73
营业收入26,168,034.11
净利润561,063.13
4、履约能力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211713309446N
成立时间1999年 1月 18日
注册资本5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俞静海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西路 22号
股权结构宁波市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持股 90%,浙江省财开集团有 限公司持股 1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 管理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屋 拆迁服务;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土地 整治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信息咨询服务);陆地管道运输;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 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工器材销售;电力 电子元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 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 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农副 产品销售;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棉、麻销售;食用农产品批 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 动自行车销售;电车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器辅件销售;光 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机 械设备销售;模具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肥料 销售;服装辅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持有公司 13.28%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项所规定的情形,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截至 2025年三季度末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项目金额(万元)
总资产3,541,796.52
净资产998,813.63
营业收入91,777.13
净利润2,978.91
4、履约能力
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行业惯例、独立第三方交易价格等,依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四、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销售的正常需要,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等同时参考与其他第三方的正常商务合作条件,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镇洋发展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联合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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