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科技(603125):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回复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5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并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近期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回复、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月 31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