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002611):上市公司(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重组交易作出的声明与承诺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和DONGFANGPRECISION(NETHERLAND)CO?PERATIEFU.A.拟以现金对价向FORESIGHTUSBIDCO, INC.及FORESIGHTITALYBIDCOS.P.A.出售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和FosberS.p.A.的100%股权(“本次交易”)。 本公司现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资料及/或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前述本公司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5、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的签署页) 承诺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唐灼林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和DONGFANGPRECISION(NETHERLAND)CO?PERATIEFU.A.拟以现金对价向FORESIGHTUSBIDCO, INC.及FORESIGHTITALYBIDCOS.P.A.出售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和FosberS.p.A.的100%股权(“本次交易”)。 本公司现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系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合法设立并依法有效存续的法律实体,具有参与本次交易、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交易文件以及行使和履行前述相关交易文件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2、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3、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的情况;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4、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2)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立案调查或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的情形;(3)因证券违法违规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限制业务活动、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该等措施尚未解除;(4)因证券违法违规被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经合法批准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采取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出具的相关文件、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被证券业协会采取认定不适合从事相关业务等相关措施,且该等措施尚未解除;(5)最近三年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5、如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的签署页)承诺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唐灼林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不存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内幕交易情形的声明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和DONGFANGPRECISION(NETHERLAND)CO?PERATIEFU.A.拟以现金对价向FORESIGHTUSBIDCO, INC.及FORESIGHTITALYBIDCOS.P.A.出售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和FosberS.p.A.的100%股权(“本次交易”)。 本公司现作出如下声明及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前述主体控制的企业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前述主体控制的企业均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公司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如违反上述声明及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不存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内幕交易情形的声明》的签署页) 承诺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唐灼林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且不存在纠纷的承诺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和DONGFANGPRECISION(NETHERLAND)CO?PERATIEFU.A.(“荷兰子公司”)拟以现金对价向 FORESIGHTUSBIDCO,INC.及FORESIGHTITALYBIDCOS.P.A.(合称为 “买方”)出售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佛斯伯亚洲”)、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狄伦拿亚洲”)和FosberS.p.A.(“佛斯伯意大利”,与佛斯伯亚洲、狄伦拿亚洲合称为“标的公司”)的100%股权(“本次交易”)。 本公司作为佛斯伯亚洲和狄伦拿亚洲100%股权直接持有方、佛斯伯意大利100%股权间接持有方,现作出如下声明及承诺: 1、标的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不存在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本公司合法直接或通过荷兰子公司间接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本公司/荷兰子公司取得标的公司股权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已经支付完毕全部投资价款及/或转让价款;标的公司股权对应的标的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虚假出资等出资瑕疵的情形。 2、本公司合法直接或通过荷兰子公司间接拥有标的公司股权的完整权利。 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代持,其上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物权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禁止或限制其转让的情形,不存在已知的或潜在的与该等股权相关的争议或纠纷、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法律程序。 3、本公司保证前述状态持续至标的公司股权根据本次交易各方达成的交易协议之约定转让交割至买方名下或本次交易终止之日(以较早的日期为准),且标的公司的股权根据本次交易各方达成的交易协议之约定办理完毕转让交割手续不存在实质障碍。 4、如违反上述声明及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且不存在纠纷的承诺》的签署页)承诺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唐灼林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和DONGFANGPRECISION(NETHERLAND)CO?PERATIEFU.A.拟以现金对价向FORESIGHTUSBIDCO, INC.及FORESIGHTITALYBIDCOS.P.A.出售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和FosberS.p.A.的100%股权(“本次交易”)。 本公司现作出如下声明及承诺: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本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 2、本公司与相关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及进行后续沟通时,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情人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 3、本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或在相关协议中设置了保密条款,约定了各方的保密责任与义务。 4、本公司多次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5、本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筹划过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签署页)承诺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唐灼林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声明与承诺函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和DONGFANGPRECISION(NETHERLAND)CO?PERATIEFU.A.拟以现金对价向FORESIGHTUSBIDCO, INC.及FORESIGHTITALYBIDCOS.P.A.(合称为“交易对方”)出售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和FosberS.p.A.的100%股权(“本次交易”)。 本公司现作出如下声明及承诺: 1、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控制的企业与交易对方及控制交易对方的企业或实体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对方未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向本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本声明与承诺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声明与承诺函》的签署页) 承诺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唐灼林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和DONG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PERATIEF U.A.拟以现金对价向 FORESIGHTUSBIDCO,INC.及FORESIGHTITALYBIDCOS.P.A.出售广东佛 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和FosberS.p.A.的100%股权(“本次交易”)。 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保证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资料及信息,并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资料及/或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5、如本次交易因本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如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6、如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的签署页) 董事签名: 唐灼林 邱业致 冯佳 冯志东 李克天 涂海川 陈惠仪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的签署页)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邱业致 邵永锋 冯佳 年 月 日 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和DONG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PERATIEF U.A.拟以现金对价向 FORESIGHTUSBIDCO,INC.及FORESIGHTITALYBIDCOS.P.A.出售广东佛 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和FosberS.p.A.的100%股权(“本次交易”)。 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且本人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本人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任职或兼职情形。 2、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3、本人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的情况;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立案调查或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4、如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的签署页)董事签名: 唐灼林 邱业致 冯佳 冯志东 李克天 涂海川 陈惠仪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的签署页)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邱业致 邵永锋 冯佳 年 月 日 关于自本次重组首次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的 承诺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和DONG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PERATIEF U.A.拟以现金对价向 FORESIGHTUSBIDCO,INC.及FORESIGHTITALYBIDCOS.P.A.出售广东佛 FosberS.p.A. 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和 的100%股权(“本次交易”)。 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作出如下承诺: 1、自上市公司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如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无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2、若上市公司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红股、配股等除权行为,本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承诺。 3、如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自本次重组首次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的签署页) 董事签名: 唐灼林 邱业致 冯佳 冯志东 李克天 涂海川 陈惠仪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自本次重组首次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的签署页)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邱业致 邵永锋 冯佳 年 月 日 关于不存在泄露内幕消息或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和DONG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PERATIEF U.A.拟以现金对价向 FORESIGHTUSBIDCO,INC.及FORESIGHTITALYBIDCOS.P.A.出售广东佛 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和FosberS.p.A.的100%股权(“本次交易”)。 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均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如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不存在泄露内幕消息或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的签署页) 董事签名: 唐灼林 邱业致 冯佳 冯志东 李克天 涂海川 陈惠仪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不存在泄露内幕消息或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的签署页)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邱业致 邵永锋 冯佳 年 月 日 关于采取的保密措施的说明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和DONG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PERATIEF U.A.拟以现金对价向 FORESIGHTUSBIDCO,INC.及FORESIGHTITALYBIDCOS.P.A.出售广东佛 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和FosberS.p.A.的100%股权(“本次交易”)。 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在本次交易中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 2、本人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配合上市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人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或违规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且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4、如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采取的保密措施的说明》的签署页) 董事签名: 唐灼林 邱业致 冯佳 冯志东 李克天 涂海川 陈惠仪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采取的保密措施的说明》的签署页)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邱业致 邵永锋 冯佳 年 月 日 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和DONG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PERATIEF U.A.拟以现金对价向 FORESIGHTUSBIDCO,INC.及FORESIGHTITALYBIDCOS.P.A.出售广东佛 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和FosberS.p.A.的100%股权(“本次交易”)。 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未来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则拟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的签署页) 董事签名: 唐灼林 邱业致 冯佳 冯志东 李克天 涂海川 陈惠仪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的签署页)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邱业致 邵永锋 冯佳 年 月 日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和DONG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PERATIEF U.A.拟以现金对价向 FORESIGHTUSBIDCO,INC.及FORESIGHTITALYBIDCOS.P.A.出售广东佛 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和FosberS.p.A.的100%股权(“本次交易”)。 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保证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资料及信息,并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资料及/或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5、如本次交易因本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如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6、如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的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唐灼林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的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唐灼棉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和DONG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PERATIEF U.A.拟以现金对价向 FORESIGHTUSBIDCO,INC.及FORESIGHTITALYBIDCOS.P.A.出售广东佛 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和FosberS.p.A.的100%股权(“本次交易”)。 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且本人任职(如有)均经合法程序产生;本人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任职或兼职情形。 2、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3、本人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的情况;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立案调查或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4、如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的签署页)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唐灼林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的签署页)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唐灼棉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自本次重组首次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的 承诺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和DONG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PERATIEF U.A.拟以现金对价向 FORESIGHTUSBIDCO,INC.及FORESIGHTITALYBIDCOS.P.A.出售广东佛 FosberS.p.A. 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和 的100%股权(“本次交易”)。 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作出如下承诺: 1、自上市公司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无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2、若上市公司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红股、配股等除权行为,本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承诺。 3、如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自本次重组首次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的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唐灼林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自本次重组首次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的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唐灼棉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和DONG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PERATIEF U.A.拟以现金对价向 FORESIGHTUSBIDCO,INC.及FORESIGHTITALYBIDCOS.P.A.出售广东佛 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和FosberS.p.A.的100%股权(“本次交易”)。 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支持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规范未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现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及控制附属企业(包括本人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任何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下属企业或单位)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保证不通过交易、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和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侵占上市公司资金、资产,或者利用控制权操纵、指使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方式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2、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控制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从证券交易所退市为止。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本人违反本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本人保证本承诺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由于承诺不实给上市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造成的相关损失的赔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的签署页)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唐灼林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的签署页)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唐灼棉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和DONG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PERATIEF U.A.拟以现金对价向 FORESIGHTUSBIDCO,INC.及FORESIGHTITALYBIDCOS.P.A.出售广东佛 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和FosberS.p.A.的100%股权(“本次交易”)。 为进一步保障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含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下同)目前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含上市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下同)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 2、本人未来不会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营、投资、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可能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 3、本人未来不会向与上市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营销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 4、本人不会利用对上市公司控制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充分尊重和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经营和自主决策。 5、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控制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从证券交易所退市为止。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本人违反本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本人保证本承诺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由于承诺不实给上市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造成的相关损失的赔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唐灼林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唐灼棉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和DONG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PERATIEF U.A.拟以现金对价向 FORESIGHTUSBIDCO,INC.及FORESIGHTITALYBIDCOS.P.A.出售广东佛 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和FosberS.p.A.的100%股权(“本次交易”)。 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作出如下承诺: 1、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期间,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本人及本人关联人保持独立。 2、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期间,不利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地位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程序、干预上市公司的依法合规经营决策、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含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及单位)以外的其他企业及单位保证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的签署页)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唐灼林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的签署页)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唐灼棉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不存在泄露内幕消息或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和DONG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PERATIEF U.A.拟以现金对价向 FORESIGHTUSBIDCO,INC.及FORESIGHTITALYBIDCOS.P.A.出售广东佛 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和FosberS.p.A.的100%股权(“本次交易”)。 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均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如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不存在泄露内幕消息或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的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唐灼林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不存在泄露内幕消息或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的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唐灼棉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采取的保密措施的说明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和DONG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PERATIEF U.A.拟以现金对价向 FORESIGHTUSBIDCO,INC.及FORESIGHTITALYBIDCOS.P.A.出售广东佛 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和FosberS.p.A.的100%股权(“本次交易”)。 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在本次交易中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 2、本人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配合上市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人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或违规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且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4、如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采取的保密措施的说明》的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唐灼林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采取的保密措施的说明》的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唐灼棉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和DONG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PERATIEF U.A.拟以现金对价向 FORESIGHTUSBIDCO,INC.及FORESIGHTITALYBIDCOS.P.A.出售广东佛 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和FosberS.p.A.的100%股权(“本次交易”)。 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如未来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则拟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的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唐灼林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的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唐灼棉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声明与承诺函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和DONG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PERATIEF U.A.拟以现金对价向 FORESIGHTUSBIDCO,INC.及FORESIGHTITALYBIDCOS.P.A.(合称为 “交易对方”)出售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和FosberS.p.A.的100%股权(“本次交易”)。 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作出如下承诺: 1、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与交易对方及控制交易对方的企业或实体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交易对方不属于本人控制的企业。 2、本声明与承诺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声明与承诺函》的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唐灼林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声明与承诺函》的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唐灼棉 日期: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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