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节能(000820):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节能 公告编号:2026-003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披露的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因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部分项目收入确认和预付账款事项还需进一步履行审计程序,公司2025年度部分项目收入确认和预付账款事项还存在不确定性。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年审机构在部分项目收入确认上尚有分歧。若扣除相关项目收入,公司2025年的营业收入将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与年审机构就收入和预付账款事项存在以下分歧: (1)许昌铁矿井下矿用制冷设备项目(预计2025年确认收入618万元)、目红线外项目之管道系统改造工程(预计2025年确认收入1,207万元);黄石大王镇82MW渔光互补项目(预计2025年确认收入3,708万元),暂无法判断上述项目收入是否应予以确认。若扣除上述3个项目的收入,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将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关于预付账款 2025年度,公司签订中清先进电池制造(石河子)有限公司6GW高效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近期公司将终止并已收到业主方盖章的关于终止中清项目总承包合同的函,审计机构尚需执行进一步核查程序,并关注该事项后续进展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鉴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3.6条规定,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三、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1、2025年度业绩预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除特别提示所涉及的事项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拟披露的2025年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因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部分项目收入确认和预付账款事项还需进一步履行审计程序,公司2025年度部分项目收入确认和预付账款事项还存在不确定性。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部分项目收入确认上尚有分歧。若扣除相关项目收入,公司2025年的营业收入将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收入和预付账款事项存在以下分歧: (1)许昌铁矿井下矿用制冷设备项目(预计2025年确认收入618万元)、南昌杭氧与方大特钢合作新建2套3万立方空分装置低碳技术替代改造供气项目红线外项目之管道系统改造工程(预计2025年确认收入1,207万元);黄石大王镇82MW渔光互补项目(预计2025年确认收入3,708万元),暂无法判断上述项目收入是否应予以确认。若扣除上述3个项目的收入,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将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关于预付账款 2025年度,公司签订中清先进电池制造(石河子)有限公司6GW高效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近期公司将终止并已收到业主方盖章的关于终止中清项目总承包合同的函,审计机构尚需执行进一步核查程序,并关注该事项后续进展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3、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被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将在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截至目前因年报审计工作仍在进行,公司是否触及退市情形的事项尚未核实;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最终财务数据是否满足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要求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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