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针(30080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永利)

时间:2026年01月31日 21:35:56 中财网
原标题:指南针: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永利)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王永利,作为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永利,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高级会计师。1984年7月,毕业于杭州商学院(现浙江工商大学)会计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7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5年3月至2006年1月,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21期)学习;2005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副行长、执行董事、资深研究员,乐视金融CEO,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薇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席董事长。2025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 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 (次)备注
王永利121200-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战略与ESG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2211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ESG相关事项及重大投资事项进行了研究,并根据现有的战略规划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出建议。希望公司及时把握市场行情及机遇,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为公司股东和投资者创造更高的价值。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缺席(次)备注
88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本人任职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的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相应股东会授权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上述激励计划相应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应当注销的股票期权办理了注销手续。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根据相应股东会授权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应当注销的股票期权办理了注销手续。

上述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除上述事项外,本人任期内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王永利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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