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002590):对江苏奕隆减资并对浙江奕隆增资

时间:2026年01月31日 21:35:54 中财网
原标题:万安科技:关于对江苏奕隆减资并对浙江奕隆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江苏奕隆减资并对浙江奕隆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安科技”)于2026年1月30日与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奕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隆科技”)、凯晟动力技术(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晟动力”)、嘉兴创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创荣”)、嘉兴上汽创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创永”)、浙江奕隆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奕隆”)、嘉兴群科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科荟”)共同签订了《定向减资协议》(以下简称“减资协议”),根据减资协议的约定,江苏奕隆通过定向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回购公司持有的江苏奕隆4.4125%的股权,股权的回购对价为人民币3,022.5625万元。回购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江苏奕隆股权。根据减资协议约定,本次取得的全部回购价款3,022.5625万元须投资至浙江奕隆,后续公司将与浙江奕隆及相关方签订投资协议,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投资协议的签订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江苏奕隆减资并对浙江奕隆增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

3、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江苏奕隆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2MA1YUKFA5P
3、注册资本:5,840.8862万元整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潘劲
6、成立日期:2019年8月6日
7、注册地址:南通市如皋市九华镇四圩村5组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电耦合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浙江奕隆机电有限公司3,400.000058.2103
嘉兴群科荟科技有限公司1,600.000027.3931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7.73204.4125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170.53682.9197
嘉兴创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2.35742.4373
嘉兴上汽创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2.35742.4373
凯晟动力技术(嘉兴)有限公司127.90262.1898
合计5,840.8862100.0000
10、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44,398.9842,214.76
净资产23,932.5326,247.31
项目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30,310.9035,358.05
净利润839.172,276.05
(二)浙江奕隆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奕隆机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EFC67N0W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潘劲
6、成立日期:2025年4月7日
7、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顺泽路1546号0003幢102室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电耦合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股东认缴出资额 (人民币万元)股权比例
嘉兴泓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27.047032.7332%
南通众泓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2.953018.9470%
股东认缴出资额 (人民币万元)股权比例
嘉兴科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5220%
宁波甬元弘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6.133614.9368%
嘉兴弘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7.520213.443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共商惠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28.61341.4937%
凯晟动力技术(上海)有限公司114.45345.974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7.22672.9874%
浙江华纬控股有限公司57.22672.9874%
深圳奎森钬科技有限公司114.45345.9747%
合计1,915.6274100.0000%
注:上述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10、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0.0017,614.09
净资产0.0015,225.22
项目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0.00-103.35
注:因浙江奕隆成立时间为2025年4月7日,无2024年财务数据。

(三)截至披露日,江苏奕隆、浙江奕隆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经查询,截止本公告日,江苏奕隆、浙江奕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出资方式
公司本次投资以货币方式出资,资金为公司回购股权对价资金。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根据江苏奕隆与相关投资方于2024年1月30日签署的《上海奕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杭州群科荟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创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上汽创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凯晟动力技术(嘉兴)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简称“C轮投资”)的约定,C轮投资完成后江苏奕隆的估值6.85亿元。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经江苏奕隆与各投资方协商,一致同意以江苏奕隆C轮投资后估值6.85亿元为依据计算公司及各投资方本次江苏奕隆股权的回购对价,即本次交易的估值为6.85亿元,回购股权比例为4.4125%,公司对江苏奕隆股权的回购对价为3,022.5625万元。回购完成后,公司取得的全部回购价款将投资至浙江奕隆,具体投资估值及相关投资条款以届时签订的投资协议约定为准。

五、减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减资股东: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凯晟动力技术(嘉兴)有限公司、嘉兴创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上汽创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股东:浙江奕隆机电有限公司、嘉兴群科荟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二)减资协议主要内容
同意由江苏奕隆回购万安科技保隆科技、凯晟动力、嘉兴创荣、嘉兴创永所持江苏奕隆的全部股权并定向减资。定向减资前,江苏奕隆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5,840.8862万元,江苏奕隆拟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840.8862万元,减资完成后江苏奕隆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1、减资对象及减资对价
1.1针对万安科技保隆科技、凯晟动力的股权回购按江苏奕隆6.85亿估值乘以回购的万安科技保隆科技、凯晟动力所持的江苏奕隆全部股权来计算回购价款,万安科技保隆科技、凯晟动力取得的全部回购价款须投资至浙江奕隆。

1.2针对嘉兴创荣、嘉兴创永的股权回购按如下两种方式计算其各自的回购价款:1)嘉兴创荣、嘉兴创永持有全部2.4373%股权的一半即1.21865%按照年化收益率单利6%计算收益回报,该部分回购价款不再投资至浙江奕隆;2)按江苏奕隆6.85亿估值乘以回购嘉兴创荣、嘉兴创永各自所持的江苏奕隆剩余1.21865%的股权,计算应支付给嘉兴创荣、嘉兴创永各自的剩余股权回购价款,该部分回购价款须投资至浙江奕隆。

2、减资后的股权结构

序 号股东名称出资形式认缴出资 (万元)实缴出资(万 元)持股比例(%)
1浙江奕隆机电有限公司货币3,4003,40068
2嘉兴群科荟科技有限公司货币1,6001,60032
合 计5,0005,000100  
3、付款方式及付款安排
江苏奕隆以现金方式向万安科技保隆科技、凯晟动力、嘉兴创荣、嘉兴创永支付减资对价,于本次定向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妥后15日内向万安科技保隆科技、凯晟动力、嘉兴创荣、嘉兴创永付清其各自回购价款。

4、违约责任
4.1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应承担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协议中未约定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4.2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违约责任不足以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5、争议解决
因协议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江苏奕隆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江苏奕隆主要从事汽车电控制动系统电磁阀和HCU(液压控制单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核心业务是高压线控电磁阀及阀组模块的设计和生产。本次江苏奕隆以定向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回购公司持有的股权,取得的全部回购价款资业务没有影响。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存在的风险
该项目未来发展受经济环境、市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能否达到预期前景尚存在不确定性。

七、备查文件
1、定向减资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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