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股份(688257):新锐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1次,相关情况及公司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情况说明 2026年1月,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口头警示,主要内容如下:“经查明,2026年1月13日,公司减持回购证券账户股票数量38,000股,金额1,585,594.44元,平均价格41.73元/股。1月15日购回38,000股,金额1,575,477.09元,平均价格41.46元/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十五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不得出售。 鉴于该减持属于误操作且公司已完成购回,经讨论,我部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袁艾予以口头警示。” (二)整改措施 公司收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整改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上市规则,并持续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未来公司也将继续加强相关人员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合规意识,杜绝类似情况的出现。 除上述事项外,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因违反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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