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盛硅业(603260):合盛硅业关于2025年度第四季度担保情况

时间:2026年01月31日 21:05:20 中财网
原标题:合盛硅业:合盛硅业关于2025年度第四季度担保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26-013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第四季度担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万 元)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万元)是否在前期预计 额度内本次担保是否有 反担保
新疆东部合盛硅业 有限公司68,500.00233,387.73
新疆中部合盛硅业 有限公司333,063.40937,424.26
新疆合盛硅业新材 料有限公司188,000.00300,066.75
新疆西部合盛硅业 有限公司27,000.00270,150.00
合盛硅业(鄯善) 有限公司15,000.0064,700.00
合盛硅业(嘉兴) 有限公司7,000.0027,333.33
新疆合盛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3,000.003,000.00
合盛电业(鄯善) 有限公司389.0071,930.99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2,051,020.16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62.43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部分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2024 2025
次会议及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5年拟对公司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185.00亿元的对外担保额度,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 方持 股比 例(%)被担 保方 最近 一期 资产 负债 率(%)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 (万元)本次新增 担保金额 (万元)担 保 额 度 占 上 市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净 资 产 比 例 (%)剩余可用 担保额度 (万元)是 否 关 联 担 保是 否 有 反 担 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         
合盛硅 业股份 有限公 司新疆东部 合盛硅业 有限公司10076.56233,387.7318,500.000.57395,436.60
     50,000.001.54   
        
合盛电 业(鄯 善)有 限公司新疆中部 合盛硅业 有限公司10077.45937,424.26333,063.4010.26   
        
新疆阿新疆合盛10088.66300,066.75188,000.005.79   
        
合矿业 有限公 司硅业新材 料有限公 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合盛硅 业股份 有限公 司新疆西部 合盛硅业 有限公司10054.96270,150.0027,000.000.83797,611.00
 合盛硅业 (鄯善) 有限公司10045.3264,700.0010,000.000.31   
        
     5,000.000.15   
        
 合盛硅业 (嘉兴) 有限公司10049.4727,333.337,000.000.22   
        
新疆东 部合盛 硅业有 限公司新疆合盛 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10053.373,000.003,000.000.09   
        
合盛 (鄯 善)能 源管理 有限公 司合盛电业 (鄯善) 有限公司10050.4671,930.99389.000.0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类型被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类型 及上市公司持 股情况主要股东及持 股比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新疆东部合盛硅业 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91650421MA7805T80M
法人新疆中部合盛硅业 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91650190MABJJMY04G
法人新疆合盛硅业新材 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91650421MA790RCX8P
法人新疆西部合盛硅业 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91659001697810678Y
法人合盛硅业(鄯善) 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91650421328873470Q
法人合盛硅业(嘉兴) 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91330400MA2JDHRQXN
法人新疆合盛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91650421MAE5U7FF8A
法人合盛电业(鄯善) 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91650421328873497G

被担保人 名称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
新疆东部 合盛硅业 有限公司1,500,067.871,148,414.21351,653.66551,878.81-13,212.522,283,271.431,368,405.25914,866.181,187,021.3314,867.89
新疆中部 合盛硅业 有限公司3,283,777.302,543,348.46740,428.8478,816.67-76,788.703,256,500.252,639,282.71617,217.54276,108.56-115,283.10
新疆合盛 硅业新材 料有限公 司1,071,361.17949,866.48121,494.69378,657.75-19,230.221,000,960.43860,235.52140,724.91618,509.7014,376.05
新疆西部 合盛硅业 有限公司759,082.76417,155.39341,927.37191,944.0416,204.84740,775.90428,668.19312,107.71279,651.25-3,791.09
合盛硅业 (鄯善)有 限公司417,144.52189,070.69228,073.82146,629.665,692.10348,960.35126,578.63222,381.72181,079.086,689.57
合盛硅业 (嘉兴)有 限公司200,779.6199,331.46101,448.15107,946.73-132.89169,272.4967,691.45101,581.04171,286.0968,296.67
新疆合盛 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1,180,071.56629,825.27550,246.2926,786.43246.29-----
合盛电业 (鄯善)有 限公司579,067.35292,222.64286,844.70104,126.4833,146.94577,519.27323,821.51253,697.76199,353.0564,327.16
上述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序 号被担保人贷款银行/公 司担保金额 (万元)期限担保 方式担保范围合同编 号
1新疆东部 合盛硅业 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小西门 支行18,500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 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 期的,保证期间自最后 一批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起三年)。连 带 责 任 保证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 限于主债务本金及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 及就所担保的债务作出的生效法 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 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 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 证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 差旅费及其它费用。乌 行 (2025) (小西 门支行) 保证字 第 G202513 6300020 0号
2新疆东部 合盛硅业 有限公司新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50,000自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 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 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 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 致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提 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 之日)起三年。任何一 笔具体业务展期的,则 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连 带 责 任 保证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 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最高限 额为《综合授信协议》约定的最 高授信额度,即人民币伍亿元 整)、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 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 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 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 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 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和所 有其他应付的费用。2025 年 新银信 保字第 12001-1 号
3新疆中部 合盛硅业 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 波分行333,063.40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 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 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 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连 带 责 任 保证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 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 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 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 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 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 等)。ZB94122 0250000 0073
4新疆合盛 硅业新材 料有限公 司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吐鲁番 分行188,0002030年12月31日抵 押 担保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 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 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 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 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 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 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 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
      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 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 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 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 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 费、律师费等)。 
5新疆西部 合盛硅业 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 银行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 分行27,000“主合同”项下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连 带 责 任 保证1、贷款本金(包括“债务人”在 “主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 金),即“债务人”在“主合同” 项 下 的 全 部 贷 款 本 金 ¥270,000,000.00元((大写)贰亿柒 仟万元人民币); 2、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 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 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 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 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 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 其他情况下成为应付)。HET0220 0000102 0251100 000007B Z01
6合盛硅业 (鄯善) 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分 行10,0002030年12月31日连 带 责 任 保证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 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 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 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 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 现债权的费用等。兴银新 最高保 字(分 营)第 2025090 20068号
7合盛硅业 (鄯善) 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分 行5,000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 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 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 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 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 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 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 独计算。连 带 责 任 保证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 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 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 现债权的费用之和。其中债务最 高本金余额为等值(折合)人民 币(大写)伍仟万元整;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 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 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 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 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平 银 (乌)额 保 字 HSGY20 251118 第001号
8合盛硅业 (嘉兴) 有限公司中国信托商 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7,000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 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 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 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 期提款),且各部分的 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 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二年,因主债务人违约, 授信银行提前收回债权 的,保证人应当相应提 前承担保证责任。连 带 责 任 保证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与主 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债权 实现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 费用)及损害赔偿。007172B Z(2025)
9新疆合盛 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 一建设有限 公司3,000/工 程 支 付 担保若甲方自付款节点到期之日起30 日内,通过上述追偿方式仍未从 丙方处收回该节点应付工程款 (即追偿无果,需提供丙方明确 拒绝付款的书面证明或经甲方合 理催告后丙方超过15日仍未支付 的相关证据),乙方同意在甲方 提供完整追偿无果证据后30日向 甲方支付该笔未收回的工程款。 乙方仅对甲方追偿无果部分的工 程款承担支付责任,且支付金额 以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该节点应 付工程款金额为限,不承担任何 额外费用。/
10合盛电业 (鄯善) 有限公司迪尔集团有 限公司3892026年12月30日履 约 保函根据保函申请人的申请,保证人 在此向受益人开立不可撤销,担 保金额累计不超过389万元履约 保函。保证人承诺,在本保函有 效期内收到受益人提交的索赔文 件且符合本保函约定的,保证人 将在收到索赔文件次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在担保金额内向受益人 付款。/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以上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融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融资事宜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上述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对上述公司进行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2,051,020.16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62.43%。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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