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00270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1月31日 20:35:57 中财网
原标题:奥瑞金: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 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30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里8号华彬大厦六层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云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499人,代表股份
1,134,748,5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3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份总数的32.86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95人,代表股份293,536,2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67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496人,代表股份294,012,3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59%。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的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海外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271,256,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084%;反对:22,860,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11%;弃权:60,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71,091,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040%;
反对:22,860,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54%;
弃权:60,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贝纳比利时、贝纳匈牙利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完成后贝纳比利时、贝纳匈牙利将成为公司关联人。根据交易安排,公司拟在交易完成后委派一名董事担任贝纳比利时、贝纳匈牙利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与前述董事相关的关联股东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据此,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注:若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杨淞律师、李垚林律师出席会议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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